“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也是辽宁加快实现新时代全面振兴的关键阶段。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进一步提高金融业发展规划编制水平,更好推进“十五五”时期全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课题研究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题目及要点
1.“十五五”时期做强做优辽宁现代金融业研究。
研究要点:梳理辽宁金融业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分析金融业未来发展趋势,以及辽宁做强做优现代金融业面临的形势挑战,聚焦建设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的目标要求,研究提出“十五五”时期做强做优辽宁现代金融业的总体思路、主攻方向、重点任务等对策举措。
(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拟资助经费8万元)
2.“十五五”时期加快沈大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研究。
研究要点:分析沈大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成效和突出问题,聚焦沈阳、大连两个中心城市和“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强化沈阳、大连核心功能,提升金融资源辐射力集聚力,研究提出“十五五”时期沈大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和关键举措建议。
(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拟资助经费5万元)
3.“十五五”时期发展养老金融,助推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研究要点:研究分析养老金融的内涵及特点,深入分析辽宁发展养老金融的现状和短板,结合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持续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大力发展银发经济等方面,研究提出“十五五”时期辽宁发展养老金融、助推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和对策举措。
(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拟资助经费5万元)
4.“十五五”时期引入保险资金培育耐心资本,支持辽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路径与机制研究。
研究要点:结合国家培育壮大耐心资本的政策导向,聚焦统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等重点领域,分析保险资金与辽宁产业发展的适配机制,探索“险资入辽”机制创新,研究提出“十五五”时期辽宁引入保险资金培育耐心资本,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和对策举措。
(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拟资助经费5万元)
5.“十五五”时期完善辽宁金融机构体系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研究。
研究要点:梳理辽宁金融机构体系建设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进展成效,分析存在的突出短板,围绕丰富金融市场主体、优化金融机构体系、维护金融市场健康运行、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等方面,研究提出“十五五”时期辽宁健全完善金融机构体系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
(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拟资助经费5万元)
6.“十五五”时期推动辽宁多层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研究。
研究要点:梳理辽宁资本市场发展现状、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研判“十五五”时期辽宁资本市场变化趋势,围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发展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发挥债券市场功能、提升期货市场服务能力等方面,提出“十五五”时期辽宁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和对策举措。
(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拟资助经费8万元)
二、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高等院校、科研咨询机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以及智库等,以单位为主体申报,不接受个人名义申报。
2.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承担过国家和省部级,特别是辽宁省级相关课题研究的优先。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研究课题。为确保集中精力开展研究,每位课题负责人限报1项课题。
4.课题申报单位应按时间节点提交高质量的课题研究基本思路、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积极参加课题中期论证、结题评审等工作,按照要求认真修改完善研究成果。原则上5月底前形成基本思路,6月底前形成研究报告初稿,7月底前完成中期论证,8月底前完成结题评审,形成报告最终稿。
5.课题研究必须紧扣研究要点,强化问题导向,遵循金融发展规律,顺应时代发展趋势,符合辽宁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要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实地调研和资料分析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相结合,面上分析和重点分析相结合。所提出的政策建议应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对策举措、政策建议部分占课题研究报告比重在1/2以上。
6.课题成果所有权属于省委金融办所有,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或出版。
三、申报方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以邮戳时间为准)。
2.材料申报:申报单位要如实填写《辽宁省“十五五”金融业发展规划前期课题研究申请书》(详见附件,一式2份),并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省委金融办政策法规处(在封面处请注明“课题申报”字样),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盖章后的扫描件及wps或word版本均需发送)。
3.确定结果:省委金融办将对《课题研究申请书》进行审核,从课题组研究领域、课题负责人已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方案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进行评估,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评选结果确定后,将与入选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并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注:《课题研究申请书》到公共邮箱自行下载(公共邮箱jrjjgdw2024@163.com自行下载,密码:Jrj86895933)
联系方式: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7号省委金融办政策法规处(邮编:110032)
联系人:韩春旭
联系电话:024-86895933,13591603701
《课题研究申请书》发送邮箱:jinrongju2025@163.com
附件:课题研究申请书
辽宁省委金融办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