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0年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20〕5号)要求,为确保我局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关于东北、辽宁振兴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继续坚持把专项行动作为推动工作、转变作风、树立形象的抓手,持续深化金融改革,不断优化金融环境,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妥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疏通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通道,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
结合《2020年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2020年,我局专项行动共确定12项工作任务,牵头任务5项、责任任务7项。
(一)列入省政府专项行动的工作任务
省政府专项行动方案中提出“双百攻坚”任务,即100项重点工作任务和100个重大项目。
100项重点工作任务中,涉及我局共8项,牵头4项、责任4项(见附件)。
100项重大项目中不涉及我局工作。
(二)未列入省政府专项行动的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
涉及我局共4项,牵头1项、责任3项(见附件)。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3月)。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省政府深入推进“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2020年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20〕5号)及《关于制定2020年省政府绩效考核指标细则的通知》(辽政督考〔2020〕7号)文件要求,部署我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推进落实阶段(2020年3月-12月)。具体做好三个层次的工作:一是按照分工方案,综合处室、责任处室依照任务时序节点认真落实;二是办公室按照任务考核标准严格督办;三是局领导按照重点任务进展及时调度。
(三)考核总结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1月)。12月中旬开始,全面梳理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对照考核标准,充分评价,查摆问题,及时整改,巩固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部署。按照“局长负总责,各分管副局长按分工负责,办公室总协调、总督促,相关责任处室主动推进”的工作体系,全面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各级领导带头承担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全部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继续坚持“一项工作、一名领导、一个团队、一张图表、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围绕我局专项行动任务,逐级落实责任,科学合理地设定半年及年度目标,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及责任人。办公室负责制定任务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
(三)迅速行动、提高质效。全局上下密切配合、协同发力,迅速启动、抓紧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实行挂图作战、强化动态管理、提升工作质效,综合处室切实负起牵头抓总、主动担当的职责,责任处室积极配合、各负其责,坚持干中求进、改中求好、常做常新,既要完成任务,更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强化调度、严格督办。坚持实行月推动、季调度、半年评估、全年总结,及时掌握任务完成情况。局党组每季度专题调度整体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遇到的难点问题;分管副局长每月掌握具体推进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办公室牵头负责督任务、督进度、督作风、督成效,确保各项工作和举措落实到位。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及时总结推广专项行动中的好机制、好做法、好成果,各综合处室每季度至少形成1条专项工作信息,报送省专项行动办公室。加强与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协调沟通,通过主动提供素材、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突出专项行动成绩,发挥舆论引导效应,塑造我局良好形象。
省金融监管局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