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安排,按照《2019年省金融监管局“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我局认真贯彻“一项工作、一名领导、一个团队、一张图表、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重强抓”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各项任务稳步推进。目前,专项行动9项牵头任务稳步推进,节点目标全部按时序进度完成。
一、第42项任务“落实松紧适度的稳健货币政策,优化金融环境,完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企业征信系统,增加银行信贷投放能力”
(一)年度目标:全省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实现增长,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增强。组织召开产业项目对接活动。
(二)总体进展情况
截至9月末,全省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48735亿元,同比增长9.4%,高于同期0.4个百分点;1-9月贷款新增3636亿元,同比多增388亿元,贷款增量达当期历史最高水平。
1. 借助召开“金融助振兴—辽宁行动”契机,推动省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集团等7家大型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借助各总行支持,持续加大对乡村振兴、小微企业、脱贫攻坚等普惠金融领域的资金支持。
2. 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支持双创发展。组织各市召开全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培训会,指导各市按照简化后的贴息流程做好相关工作,总结交流前期经验。组织各市做好2020年度全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预算工作。前9个月,全省(不含大连)银行机构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3亿元,其中发放个人涉农贷款2.9亿元,有力地支持省内城镇及农村创业群体就业创业活动。按照各市报送预算数据情况,预计2019年各市(不含大连)将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合计14.1亿元,预计2020年全省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0亿元。
二、第43项任务“整合地方金融资源,加快担保体系建设,着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一)年度目标:围绕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建立政银企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实现银企良性互动;全年组织银企对接活动不少于4次。
(二)总体进展情况
截至今年9月末,全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2155.7亿元,同比增长9.5%,高于全部企业贷款增速4.2个百分点,比年初新增1205.1亿元。
1. 实施政银企双月座谈会机制。6月、8月、10月,分别以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外经外贸和工业高质量发展、国资国企改革、文化旅游和飞地经济为主题召开双月座谈会,组织省内部分科技创新企业、外经外贸企业、工业企业、国有企业、文化旅游企业进行座谈,研究金融支持相关领域发展工作,提升对相关领域企业发展金融服务水平。同时,加强与省农业农村厅等省直部门合作,建立多层次的银企对接机制,组织抚顺塬浩粮油、营口源旺米业等农业领域中小微企业与涉农银行机构对接,帮助协调解决贷款问题。截至目前,已组织合计6次以上省政府及省直部门层面的银企对接活动。
2. 鼓励创新金融产品。推动金融机构开展适合辽宁实际的金融产品创新,积极推广“云税贷”、“税融通”等产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中存在的抵质押物不足问题。鼓励银行机构拓宽抵质押物范围,继续推动银行机构扩大“两权”抵押贷款等业务规模,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三、第44项任务“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一)年度目标:出台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政策文件,推进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
(二)总体进展情况
截至9月末,全省资本市场当年累计直接融资770.1亿元,同比下降6%。其中,17家企业实现股权融资36.9亿元,同比下降85.6%;26家企业债券融资733.2亿元,同比增长30.1%。全省上市公司融资90.3亿元,居全国第19位;新三板企业融资5.5亿元、居全国第9位。
1. 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意见》(辽政办发〔2019〕29号),提出了加大上市扶持力度、优化上市服务环境、完善工作保障机制等3方面共16条有针对性的支持企业上市的具体举措,对在境内外资本市场首发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1500万元资金支持,对在沪深交易所通过发行公司债等融资的企业按融资规模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相关政策力度在全国处于领先位置,切实提升了我省企业上市服务质量,降低了企业上市融资成本。
2. 深入一线“点对点”指导企业上市工作,累计走访企业超50家次,帮助企业对接证券交易所和中介机构专家,解决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多次举办拟上市企业培训会,帮助企业了解上市政策和规则,提升企业利用多层资本市场市场融资的能力。会同辽宁证监局、大连证监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在沈阳联合举办“第二届产业企业风险管理大会”。
3. 印发《关于建立辽宁省上市后备企业库有关工作的通知》,组织相关省直部门和各市择优遴选推荐上市后备企业,启动辽宁省上市后备企业库设立工作,并按照入库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跟踪指导和定向服务。
四、第137项任务“支持民营企业直接融资”
(一)年度目标:推进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
(二)总体进展情况
年内全省新增七彩化学、亚世光电2家境内民营上市公司,企业上市工作取得成效。截至9月末,我省民营企业累计实现直接融资135.8亿元,其中,17家企业实现股权融资36.9亿元,7家企业债券融资98.9亿元。目前,“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和“锦州神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已通过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查,预计年内可实现科创板上市。
五、第138项任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投放力度”
(一)年度目标:落实《全省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奖励办法》,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
(二)总体进展情况
截至9月末,全省金融机构发放民营企业贷款余额21767亿元,同比增长12.6%。全省58家银行机构发放民营企业贷款余额20126.5亿元,同比增长15.8%。其中,辽宁地区民营企业贷款余额15999.5亿元,同比增长21.3%;大连地区民营企业贷款余额4127.1亿元,同比减少1.5%。
1. 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优化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19〕71号),从货币政策工具利用、财政资金撬动、扩大抵质押品范围、完善银行内部考核激励机制、扩大直接融资、加强银企信息交流、完善增信服务等多个方面提出17项措施,切实改善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2. 利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奖励政策,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撬动作用,提高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相继在省营商环境局召开“优化营商环境 促进民营企业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省侨联“聚侨企精英、创美好未来”主题大会上加强政策宣传,扩大社会影响,促进金融机构更好服务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
3. 在征求银行机构意见的基础上,与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共同对民营企业贷款口径进行调整、确定,建立定期报送机制。
六、第140项任务“努力化解流动性风险”
(一)年度目标:帮助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问题,有效化解企业流动性风险。
(二)总体进展情况
1. 妥善化解锦州银行流动性风险。通过建立流动性风险防控互助机制、协调相关市政府和企业解决锦州银行资金问题、协调大型银行恢复与锦州银行同业业务、推动银行开展自救等多种措施,帮助化解流动性风险。同时,积极帮助锦州银行完成向工商银行、信达资产、长城资产等3家战略投资者股权转让工作。
2. 帮助远大集团协调省工行、省建行、省中行、省出口信用保险、省担保集团等金融机构解决国际保函融资问题。帮助辽宁东鹰电器公司、沈阳东博热工、东深科技、沈阳森之高科等企业研究协调解决融资问题。帮助协调巴新铁路融资问题。
3. 指导省担保集团建立3亿元转贷资金,优化对中小企业应急转贷服务,化解流动性压力。目前,省担保集团已与新民农商行、东港村镇银行签署合作协议,合计开展19笔过桥资金业务,为丹东零点食品、丹东古今香食品、东港润达公司等提供转贷资金1.2亿元。
七、第141项任务“优化金融环境”
(一)年度目标:出台改善全省金融生态环境的相关政策意见,研究起草《辽宁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服务环境。
(二)总体进展情况
围绕落实省委“1+8”系列文件精神及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部署,积极推进服务实体经济、优化金融环境、加强金融监管、防控金融风险等重点工作,着力缓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全力保障全省经济稳中有进。前三季度,全省金融运行总体平稳。
1. 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金融环境的意见》(辽政办发〔2019〕30号),从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打造公平公正的金融司法环境、优化支持金融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创造优质高效的融资服务环境、维护安全稳定的金融运行环境等五个方面入手,力争经过2到3年时间,逐步构建健康顺畅、规范有序、富有辽宁特色的金融生态体系,全面服务辽宁振兴发展。出台《辽宁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指引》,加强全省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
2. 组织召开金融助振兴——辽宁行动“支持金融发展 拓宽融资渠道”活动,围绕支持金融发展、推动企业上市、拓宽融资渠道、促进金融机构更好服务辽宁振兴发展。
3. 推动各市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缓解融资信息不对称、信用信息不透明等问题。目前鞍山市金融信用网已经建成,其“一库一网一平台一保护”模式得到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高度肯定,平台上线以来已解决融资项目800多项、金额180亿元。同时,沈阳、营口两市平台建设工作也在有序推进,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4. 赴辽宁自贸试验区大连片区走访调研,了解自贸区内企业对促进贸易便利化的政策需求,探讨金融领域政策创新方式,积极争取设立离岸银行,通过吸引境外低成本资金,为企业提供便利的融资服务。
八、第153项任务“加强对企业债务违约、互联网金融等风险管控,有序化解银行不良贷款,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内容涉密 略)
九、第155项任务“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降低企业杠杆率”
(一)年度目标:组织银行机构完成企业债转股方案。
(二)总体进展情况
1. 组织省国资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等部门调度各自领域企业债转股需求情况,协助省直相关部门组织企业与银行机构开展专项对接、解读债转股政策。
2. 组织调度省内银行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工作进展情况。同时,结合各行反馈进展情况及工作中存在困难和建议,指导省内银行机构进一步落实国家政策要求,积极争取总行支持,有序推进市场化债转股工作。目前,交行、建行已经与沈煤集团、北方广电网络接触,研究制定债转股初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