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季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金融工作紧紧围绕促进全省经济企稳向好的总体安排,努力增加融资供给,继续推进以产业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中心的金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探索建立直接服务企业并缓解企业融资难的工作体系,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全面落实“三个推进”重要精神。
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共有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拓宽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渠道2项任务,有关工作结合贯彻落实省政府《产业金融若干意见》推进。省《政府工作报告》共有6项任务,其中,金融业增加值增长、降低企业杠杆率、加强产业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4项任务结合贯彻落实省政府《产业金融若干意见》推进,疏通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构建直接为企业提供融资的服务体系2项任务结合组织实施省政府《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实施意见》推进。2017年省政府工作要点暂未印发,我办按照年初制定的年度工作安排,全面做好相关工作。
1、积极扩大融资投放。组织召开全省产融供需对接工作座谈会,由三次产业主管部门介绍行业发展方向、重点领域并推介重点项目,金融监管部门、重点金融机构介绍支持实体经济的政策、举措和金融产品,促进金融机构与实体企业精准、有效对接。启动深入一线工作,已走访工行、农行、中行和交行辽宁省分行,正在走访人行沈阳分行、省银监局、省证监局和省保监局,逐项落实产融供需对接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工作报告》的各项任务。
2、继续落实省政府《若干意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落实省政府《关于发展产业金融的若干意见》(辽政发〔2015〕43号),持续推进产业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不断丰富金融基础要素供给。
今年以来,产业金融服务体系在机构建设、产品和工具建设、市场建设等方面均取得重要进展。继去年底辽宁振兴银行批筹后,今年2月融盛财险公司批筹,营口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完成批筹前准备工作,富安资产管理公司批设、中佳银行筹设以及盛京银行金融租赁公司、锦州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筹设工作稳步推进。组织召开知识产权专利质押融资对接会,充分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推广“风险补偿基金+保险+银行”、 “风险补偿基金+担保+银行”等融资模式,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具利用;组织平安财险、平安银行、平安租赁、平安普惠金融与沈阳浑南区对接,研究利用平安集团综合金融服务手段为区内科创企业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解决融资问题。落实 “四个优先”政策,召开企业上市工作座谈会,加快企业上市步伐;将拟上市企业个人所得税征收有关优惠政策适用范围扩展至新三板拟挂牌企业,支持企业新三板挂牌;支持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向“平台+服务商”转型,增强对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服务。
一季度,全省新增上市公司2户。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14户。新增拟上市辅导备案企业11户。预计新建金融机构12户,其中法人机构8户以上。
3、组织实施省政府《实施意见》,努力破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出台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量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7〕14号),以破解企业融资难问题为中心,从逐项落实国发62号文件金融政策、建立直接服务企业的工作体系、提升各类融资渠道利用效果、增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经营实力等4个主要方面提出了27项重点任务和101项具体措施。组织召开全省金融工作暨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量的实施意见》电视电话会议,围绕落实《实施意见》进行全面工作部署。
目前,《实施意见》正在稳步实施,并在疏通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方面取得突出进展。如,辽宁政融担保中心与省建行建立应急转贷基金,为中小企业提供低成本流动过桥资金服务,已完成首笔资金投放;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分别启动了两期11户科技企业和一期30户流通领域小微企业的“群对群”交互式路演的精准融资服务对接,取得较好效果;以辽宁政融担保中心为核心的省级再担保体系初步建立,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服务能力。
4、全面落实“三个推进”。召开金融办主任扩大会议,组织处级以上干部专题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三个推进”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全省金融业发展实际和支持经济企稳向好的总体安排,制定了金融业贯彻落实“三个推进”实施方案,明确6项任务、24项具体措施,每项任务都确定了目标和工作节点,正在有序组织落实。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全省金融工作将继续按照年初的总体工作部署,分领域、分阶段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深入一线解决融资难问题,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省政府工作要点确定的各项任务,深入落实“三个推进”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
1、建立直接服务企业的工作体系。通过搭建网络融资信息平台、开展“群对群”精准融资对接、开展“金融机构园区行”活动以及充分利用各类融资渠道等若干举措,努力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
2、继续推进产业金融服务体系建设。通过持续推进机构建设、产品和工具建设、市场建设以及环境建设,不断深化金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3、继续扩大融资投放。通过帮助各市努力破解融资障碍、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促进金融机构努力增加融资服务等措施,进一步扩大融资供给。
4、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通过建立各领域金融风险定期评估提示机制、协助企业及主管单位处置和化解风险因素、开展金融风险和突发性事件处置演练等措施,确保地方金融安全。
二、落实“三个推进”年度工作计划
(一)全面推进金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总体思路:以产业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为核心,深入推进金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要包括4项重点工作:
1、加强金融机构建设。全年新建、引进各类金融机构60户。具体采取4项措施,包括召开全省金融办系统工作会议、推进金融集聚区建设、推进地方法人机构建设和大力发展各类商业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2、推动金融产品和工具建设。全年新增金融创新产品80个。具体采取4项措施,包括逐户走访重点银行机构,推动新产品、新工具和服务模式优先在辽宁应用和推广;筛选优质金融创新产品向各市推广应用;充分利用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金融机构结合园区和企业实际,开展金融产品和工具组合应用。
3、推进金融市场建设。全年动态保持拟上市辅导备案企业10户;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30户;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实现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80亿元。具体采取4项措施,包括推进企业上市申报、后备资源培育、上市专题培训工作;扩大公司债、企业债、集合债、债务融资工具等各类债券发行规模;加强对拟在新三板挂牌的中小企业的指导培育,实行“点对点”融资服务;指导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建设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服务平台。
4、优化金融环境。具体采取4项措施,包括建立各专业领域金融风险定期评估提示机制,协助企业及企业主管单位处置和化解风险因素,努力防控金融风险;探索开展金融风险和突发性事件处置演练,利用数据技术支撑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指导沈阳市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支持大连市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支持中国(辽宁)自贸区、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二)全力配合和支持国企国资改革
全年推动2家以上国有上市公司利用增发、公司债等实现资本市场融资。具体采取5项措施,包括:支持国有企业参与或发起设立金融机构;支持盛京、锦州和营口银行、中天证券等金融企业开展综合化经营,支持本溪、盘锦、铁岭城商行引进战略投资者;支持国有上市公司利用增发、公司债、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方式实现转型升级,提高资产证券化率;推动银行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落实差异化信贷政策,保持企业融资规模;按照个案研究的方式,为重点国有企业改革提供参考性金融解决方案。
(三)积极推进干部作风转变
全年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转变工作作风与方式,深入企业一线,确保全年工作保质、保量得到落实。具体采取3项措施,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教育,强化严实作风,做到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结合实际部署工作,确保工作推进符合要求时限,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加强对各市和企业调研指导,深入企业一线,以严实作风服务实体经济,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