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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中期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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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6-29 14:06:00

 

  目前,专项行动任务中涉及我办牵头任务均按时序进度推进。各项任务自评报告如下。 

  一、180项任务第39项任务新增本外币贷款2600亿元,实现社会融资3600亿元 

  (一)总体进展及预期 

  目标任务达到时序进度要求。1-5月,全省新增本外币贷款2016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目标77.5%,同比多增482亿元。实现社会融资规模1747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目标48.5%,同比少增11亿元。主要工作措施如下: 

  1、组织召开全省金融办系统工作会议,印发《2017年全省金融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安排》以及《2018年全省金融工作考核方案》,将新增本外币贷款、社会融资规模等考核任务指标分解至各市。 

  2、形成季度全省金融运行分析报告,对信贷、社会融资规模完成情况、运行态势等进行全面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举措。 

  3、走访省内重点银行机构,推动扩大资金投放、创新金融产品、提升金融服务水平。调度省内银行机构支持三农、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创新产品情况,筛选9个较为成熟、应用较好的产品向各市推广和应用。推动银企项目对接,组织调度各市1423个项目、1948.5亿元融资需求,组织银行机构对项目进行筛选,促进信贷资金落实。 

  (二)下一步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1、加强调度和分析。按季度形成全省金融运行分析报告,重点分析新增贷款、社会融资规模等考核指标运行情况,结合各市指标完成进度,研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帮助各市扩大信贷投放和社会融资规模。 

  2、继续扩大信贷投放。引导省内金融机构落实一带五基地部署,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经营理念,合理配置信贷资源,向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倾斜,持续增加信贷投放规模。定期与银行机构沟通协调,通报政策信息,促进银行机构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筹备召开全省项目融资对接会议,推进银行机构与重点项目对接,落实合作意向。 

  二、180项任务第56项任务“推进金融体制改革,规范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一)总体进展及预期 

  目标任务达到时序进度要求。上半年,全省小微企业贷款投放较好,银监局数据显示5月末比年初新增893亿元(人民银行数据按季度统计)。主要工作措施如下: 

  1、推动银行机构提升小微金融服务水平。一是走访省内主要银行机构,督促各行围绕乡村振兴发展、小微企业等薄弱领域实际需求,加大金融支持,开展金融创新,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动各行与转贷基金合作,帮助有需要的小微企业转贷,减轻小微企业资金压力。二是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研究提高创业担保贷款中对涉农领域的补贴标准,加大省级财政分担比例,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创业领域的信贷投放,减轻创业人员及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2、支持地方法人机构改革发展。一是推动农信社加快产权制度改革。支持省农信社召开产权改革工作会议,积极落实省领导在此次会议上的部署要求,继续推进全省农信社产权改革工作。今年5月和6月,推动省农信社先后赴江苏、北京等地开展募股对接工作。目前,当地23家企业及农商行与我省15家改制农信社签订了募股意向协议,合计意向金额38.1亿元。二是督促民营银行稳健运营。听取辽宁振兴银行经营情况、引进省内战略投资者进展情况汇报,督促振兴银行召开股东会,细化引进新股东工作方案。三是加强对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指导和监管。听取辽宁富安资产管理公司基本情况汇报,定期调度其业务经营数据,及时掌握公司运营情况。研究起草辽宁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办法(试行)初稿。 

  3、为企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一是对于暂时遇到的困难的企业,积极帮助协调银行机构研究解决路径,支持企业脱困发展。年初以来,多次帮助兴隆大家庭、南票煤矿、昌图县银河物流园、丹东满族医药产业基地项目、惠发天和、辽宁华兴集团、西丰县大学生创业代表等企业和创业人员协调融资问题。二是建立常态化的投融资路演对接机制,自去年以来举行了20次路演对接活动,其中今年开展5次,为成长性、创业创新型企业提供了获取多渠道融资的平台。 

  4、优化金融发展环境。一是走访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监局、辽宁证监局等中直部门,争取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对辽宁金融业发展的支持。二是建立省政府与全省金融机构定期沟通协调的机制,推动大伟副省长召开与部分银行机构交流座谈会议,对银行机构提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工作建议,逐条梳理落实。三是组织召开金融机构与外贸企业座谈会,推动大伟副省长召开交流座谈会,梳理归集外贸方面相关政策,制定《金融支持外贸企业发展行动方案》,进一步支持外贸发展和企业走出去 

  5、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一是推动大伟副省长召开全省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会议,组织召开重点拟上市企业IPO业务座谈培训会,加强对拟上市重点企业筛选和培育。二是组织券商机构赴上市后备企业一线开展调研,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进程。三是支持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加强市场培育,促进企业拓宽股权融资渠道。 

  6、组织召开全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电视电话会议,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小微金融服务力度。调度全省金融机构科技金融创新产品,印发科技金融创新产品汇编。 

  (二)下一步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1、继续优化金融机构体系建设。支持推进农信社产权改革组建农商行,推动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变经营机制,提升对“三农”、县域金融服务能力。指导民营银行找准市场定位,坚持服务地方中小企业,着力支持辽宁装备制造企业、“三农”等重点领域。 

  2、加强对地方中小机构的监管。加强对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监管,引导两类机构为流通、农业、科创等重点领域小微企业提供业务服务。督促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积极拓展业务,有效发挥处置不良贷款作用。 

  3、推动银行机构扩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加强银企对接,调度各行信贷投放进展,了解落实中存在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 

  4、大力发展直接融资。研究出台企业上市扶持政策,建立拟上市重点企业培育计划,加强企业上市工作培训,继续推进企业新三板和区域股权市场挂牌融资。支持企业利用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市场等发行债券融资。 

  5、推进省级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支持辽宁股权交易中心综合投融资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争取打造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有效促进融资供需对接。 

  6、推进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推动建立由省担保集团牵头,以股权投资或再担保业务为纽带、省内优秀融资担保机构为成员的省级再担保体系。 

  7、积极推进科技金融、小微金融、农村金融发展。继续推进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科技金融专营机构。不断充实更新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服务库,组织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精准融资服务。继续推进农信社产权改革,加快组建农村商业银行。 

  三、180项任务第71项任务支持大连建设创新创业创投中心 

  (一)总体进展及预期 

  目标任务达到时序进度要求。已制定大连市创投中心建设工作方案,按照考核节点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主要工作措施如下: 

  1、印发《2017年全省金融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安排》,确定创业投资机构年度发展目标。 

  2、支持大连市举办科创企业投贷联动和信用贷款业务座谈会,推进大连市创业创投中心建设。 

  3、指导大连市形成创投中心建设工作方案,已完成部门征求意见,报送大连市政府待批复。 

  (二)下一步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1、支持大连市实施创投中心建设工作方案。 

  2、支持大连市适时出台促进创投机构发展政策,优化创投机构发展环境。 

  3、支持大连市深化与上海对口金融合作,促进各类创投机构引进和设立。 

  4、支持大连万融集团举办科技金融高峰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