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辽宁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信息公开报告

  •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9日
  • 编辑:金融办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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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所列的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11日至20171231日。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7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及时、主动、准确、高效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处室配合抓,全办人员积极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为切实提高我办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办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到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完善制度建设。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我办制定了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把具体公开内容分解到各处室,明确了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和责任部门。制定了《利益相关方列席有关会议制度》、《利益相关方列席有关会议制度》、《投诉受理制度》、《网站监测管理办法》、《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同时,修订了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完善公开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对工作人员的约束能力和服务意识,规范了工作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信息公开不断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加强窗口建设。2017年,我办对门户网站辽宁金融进行了升级改造,丰富了公开形式,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升级后的辽宁金融网站设置了工作动态、图片新闻、办事程序、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等多个栏目,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我办工作动态信息及了解相关的办事程序,实现了勤政为民。进一步做好辽宁金融办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政务微博的运营维护工作,不断丰富内容和形式,增强用户便捷体验。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等方式,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更好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 

  (四)规范行政审批。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在省政务服务中心开设服务窗口,明确融资担保监管处加挂行政审批处牌子,开展全省融资担保机构设立、变更等申请事项的行政审批工作,实现厅外无审批。编制《融资担保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在服务窗口现场进行政策解答和受理审查,并在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业务管理系统实现网上同步审批操作,最大限度地为申请人提供便利服务。积极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暨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活动,组织对有关营商环境建设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办对各项工作全面进行公开,主要包括,业务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权责清单、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等内容。同时,按照我省两个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大力推进9个重点工作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对重点领域信息全面梳理,逐一发布。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139条。全部信息通过门户网站辽宁金融公开,并按时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办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必须受理”、“按时答复”的公开要求,规范了受理流程,提高了思想认识。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68件,均按时答复,完成率100%。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件,被省政府法制办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拓宽公开渠道。2018年,我办计划将门户网站辽宁金融进行进一步完善升级,公开信息方式更全面直接。同时,完善政务微信及微博建设,拓宽公开渠道,更好地为信息公开工作服务。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修改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明确规定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在外部监督上,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和指导,通过各方面的信息反馈,及时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 

  (三)加强人员培训。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人,通过加强培训,促进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完整、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