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关于同意上汽通用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终止的批复(辽金局复〔2026〕62号)

  •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23日
  • 编辑:金融委员会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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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汽通用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终止的批复

辽金局复〔2026〕62号

上汽通用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你公司终止申请材料收悉。依据《辽宁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辽金监发〔2020〕10号)、《辽宁省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变更和终止工作指引(暂行)》(辽金监发〔2020〕11号)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终止,你公司不得再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你公司应于本批复印发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企业注销手续。

  特此批复。

  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