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关于同意沈阳市金融商贸开发区万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和公司章程的批复(辽金局复〔2026〕57号)

  •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14日
  • 编辑:金融委员会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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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沈阳市金融商贸开发区万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和公司章程的批复

辽金局复〔2026〕57号

沈阳市金融商贸开发区万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申请变更股权和公司章程的相关申请材料收悉。依据《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4〕26号)、《辽宁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辽政办发〔2008〕81号)及《关于调整小额贷款公司审批事项有关规定的通知》(辽金监发〔2019〕24号)等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自然人股东礼恩志所持23%股权2300万股转让给新自然人股东钟波,自然人股东罗丹丹所持20%股权2000万股转让给新自然人股东钟波。

  二、同意你公司变更公司章程第六章第十一条(变更情况具体如下)。

  变更前:

  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发起人姓名

或名称

认缴情况

认购的股份数(万股)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沈阳大航钢管有限公司

4600

货币资金

2012年10月26日

礼恩志

2300

货币资金

2021年1月4日

罗丹丹

2000

货币资金

2012年10月26日

于洪亮

1100

货币资金

2025年10月24日

合  计

10000

货币资金

  变更后:

  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发起人姓名

或名称

认缴情况

认购的股份数

(万股)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沈阳大航钢管有限公司

4600

货币资金

2012年10月26日

钟 波

4300

货币资金

2026年07月15日

于洪亮

1100

货币资金

2025年10月24日

合  计

10000

货币资金

  你公司应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抽逃、挪用注册资本金;否则,我局将严肃处理。你公司应自批复之日起30日内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如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此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