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金融办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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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根据2009年三定方案,我办内设七个处和机关党委
其中秘书处负责机关会议、文电、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负责机关外事与接待工作;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和综合调研工作。
发展规划处负责研究分析全省金融形势运行情况;拟定全省金融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促进全省金融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及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改善金融环境、推进金融核心功能区建设,加快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政策措施。
资本市场处负责组织和推进全省非国有企业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工作,组建和管理股权登记托管机构;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和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试点和建设工作;研究拟订场外交易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协调金融监管机构对我省期货机构的监管。负责全省企业上市工作的统筹规划,拟订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我省企业境内外上市工作,上市后备企业数据库入库企业的审核及数据库的维护管理;负责拟订省本级企业上市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计划和组织实施;根据省政府授权,出具企业上市相关文件;负责指导推进全省股份制公司改制和设立工作;配合证券监管机构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指导、协调上市公司配股、增发等再融资及并购、资产重组等工作。
银行保险处配合、协助金融监管机构加强我省银行、保险机构的监管;加强与银行、保险机构的联系、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推进全省农村政策性和商业性保险业务的开展;协调推进全省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和改制工作;指导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建设并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创新融资方式和融资产品,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参与全省重大项目的融资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处审查批准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业务范围及股权变更等事项;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研究制定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我省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控制工作。
融资担保监管处研究拟订全省融资性担保业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负责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审批;负责全省融资性担保业务、机构的日常监管;制定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防范和处置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处置融资性担保机构发生的风险;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的重组和市场退出。
稳定处同人民银行及金融监管部门共同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研究落实金融稳定相关政策、法规;协调落实省政府处置非法集资各项工作部署,组织协调非法研究制定促进全省金融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及有关政策措施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和专案处置工作。
研究制定促进全省金融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及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改善金融环境、推进金融核心功能区建设,加快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政策措施。会同人民银行及金融监管部门共同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研究落实金融稳定相关政策、法规;协调落实省政府处置非法集资各项工作部署,组织协调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和专案处置工作。
2.机构人员情况
我办现有人员厅级1名,副厅级5名,正处级8名,副处级5名,正科10名,副科3名,工勤人员4名。
3、机构、编制、年末实有人数与财政供养人员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目前我办公务员编制40人,行政编制36人,工勤编制4人。财政供养人员无变动。
二、2016年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为8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4.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5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1万元)。行政运行经费399.3万元;归口管理离退休为8.7万元;行政单位医疗为25.7万元;住房公积金为30.9万元。项目支出432万元。
项目支出总计432万元中包括金发展业务专项经费62万元,监管评级工作经费280万元。
金融发展业务专项经费中政府采购304.5万元,用于金融网络维护24.5万元,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交易场所检查经费支出280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
公务接待费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万元。比2015年减少24.9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办公务车数量减少。
辽宁省政府金融办
2016年3月3日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一、行政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支出增长率,衡量行政单位支出的增长水平。计算公式为:
支出增长率=(本期支出总额÷上期支出总额-1)×100%=860/869.1-1=-1%
2.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衡量行政单位当年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860/(798.5+29.6+6.8)=103%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3.人均开支,衡量行政单位人均年消耗经费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开支=本期支出数÷本期平均在职人员数×100%=860/37=23.24
4.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项目支出比率=本期项目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399.7/860=46%
5.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本期人员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37/860=4%
公用支出比率=本期公用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764.9/860=89%
6.人均办公使用面积,衡量行政单位办公用房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均办公使用面积=本期末单位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本期末在职人员数=3392.86/37=91.7
7.人车比例,衡量行政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车比例=本期末在职人员数÷本期末公务用车实有数:1=37/6=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