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省政府金融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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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辽宁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辽宁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宁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

  (二)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全省金融运行情况,拟订我省金融业长期发展规划,拟定改善我省金融发展环境、促进全省金融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及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推进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吸引聚集金融资源,加快我省区域性金融中心和金融集聚区建设,推进我省金融机构的引进和设立,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辽宁的资金投入,扩大企业融资,支持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建设。

  (四)承担与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信息交流和服务工作,配合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推动我省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五)拟定推进全省金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组织推进全省金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市场建设、产品与工具建设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推动金融创新,协调指导全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快发展及深化改革工作,负责民营银行股东管理。

  (六)拟定我省多层资资本市场建设的相关政策、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推进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金融权益类交易场所的管理工作,负责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的监管和业务指导。

  (七)拟定我省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组织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相关管理工作。

  (八)拟定我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全省小额贷款和融资性担保行业的发展及监管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相关管理工作。

  (九)负责整顿和规范我省金融秩序工作,配合协助我省金融管理部门防范、化解、处置各类区域性金融风险,支持帮助在辽金融机构开展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地方金融行业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协调落实省委、省政府打击非法集资各项工作部署。

  (十)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辽宁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设6个内设机构:

  (一) 机关党委办公室(秘书处、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会务、文电、保密、档案、信访、财务、后勤、政务宣传、舆情应对、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文字综合、调研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二) 普惠金融处(行政审批处)

  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加强普惠金融发展政策研究并组织实施,承担普惠金融发展相关指标任务,统筹推进全省金融机构为欠发达地区、薄弱环节和特殊群体提供金融服务,统筹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监测评估及跟踪服务,组织起草前省小额贷款行业、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和监管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全省融资担保和再担保体系建设。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

  (三) 发展规划处

  负责全省金融业综合指标监测分析,承担全省金融业发展指标任务,拟定金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促进金融业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沈阳经济开发区、沿海经济带实施国家金融发展战略,指导区域金融中心、金融聚集区、示范区建设,统筹推进产业金融体系建设,组织发展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组织金融交流与合作,开展金融招商,推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

  (四) 资本市场处

  拟订全省资本市场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推进我省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承担资本市场建设相关指标任务,组织实施我省各类交易场所整顿,负责金融权益交易场所监管,拟定我省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监管,拟订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配合证监部门推进我省企业境内外上市和上市公司、证券期货机构的规范与发展,协调推进企业公司债券发行和金融租赁机构的设立和引进。

  (五) 银行保险处

  拟订促进全省银行业、保险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银行业、保险业改革创新发展及相关指标任务,协调推进全省银行业、保险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设立和引进,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扩大融资总量,指导地方法人银行、保险金融机构深化改革与发展,参与全省重大项目的融资并提出意见和建议,配合金融监管部门防范化解银行业、保险业风险,支持金融机构做好风险处置工作,负责民营银行股东管理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的监管工作。

  (六) 金融稳定处

  拟订地方金融稳定相关政策并组织落实,会同人民银行共同落实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统筹做好金融风险防范、排查和处置工作,组织协调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处置和跨省案件处置协调工作,承担省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辽宁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第二部分 省金融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1 .辽宁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省金融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辽宁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如下: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524.9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245.60万元,其中: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279.3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31.20万元,项目支出248.11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510.17万元,增长66.54%,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转和结余经费多于上年;二是财政拨款收入大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含财政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及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经费).

  (二)支出总计1056.9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06.3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8.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9.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86万元,其它资本性支出16.45万元。

2.项目支出350.52万元,主要包括金融发展专项经费33.94万元,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交易场所检查经费316.58万元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323.36,增长69.40%,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的行政运行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大于上年,二是项目支出的上年结转经费于2017年进行支付加上当年项目支出就大于上年。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468.00万元

  主要是每年的项目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交易场所、网络借贷中介检查工作开展时间为当年9月份至第二年度5月份结束,支付经费必须是检查评级工作结束后。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186.80万元,增长66.00%,主要原因为评级中介机构增加,当年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56.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6.39万元,项目支出350.5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2017年财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5%,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2.53%,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81.52%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56.9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6.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7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25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6.70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586.1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8.9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单位新增人员。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0.52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1.5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每年的项目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交易场所、网络借贷中介检查工作开展时间为当年9月份至第二年度5月份结束,支付经费必须是检查评级工作结束后。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74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96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0.8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未开支。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78万元,主要是向社会局缴历年保险经费。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根据当年指标文件执行。

  4.医疗卫生支出30.21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30.21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3.8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执行预算较好。

5.住房保障支出38.25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38.25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新增人员缴费。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公务接待1.40万元,但全年无公务接待开支。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公务接待0万元,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用车的加油开支、维修开支、停车费开支等,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01%,主要原因为执行预算较好。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6.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0.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公用经费135.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省金融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66万元,比上年减少85.41万元,减少61.37%,主要原因是2017年对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进行了压缩,执行预算较好。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省金融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2.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省金融办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与应急保障用车1辆,定向化提供实物保障岗位用车1;无单位价值50万以上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办对2017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涉及资金398.4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 %,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预算项目管理较为良好。

(五)上述公开表格个别为空表的原因是我部门2017年决算未发生相关收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反映根据国家规定用于特定建设项目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施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