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关于同意沈阳乾沣典当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股权的批复

  •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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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乾沣典当有限公司 

  你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股权的申请材料收悉。依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以及《关于印发<辽宁省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工作指引>的通知》(辽金监发〔2021〕1号)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法人股东沈阳宇航电缆有限公司所持全部18%股权180万元转让给自然人股东亮亮 

  、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金由1000万元增至2000万元。其中,法人股东沈阳三江立安消防技术有限公司增资420万元、自然人股东增资400万元、自然人股东亮亮增资180万元。 

  此次注册资本及股权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000万元。其中,沈阳三江立安消防技术有限公司出资750万元,持股比例37.5%;亮亮出资650万元,持股比例32.5%;出资600万元,持股比例为30%。 

  、你公司本批复印发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企业变更登记。同时,要认真贯彻行业监管要求,落实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坚持依法合规诚信经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复。 

              省金融监管局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