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沈阳市铁西区融诚科技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经营期限和公司章程的批复(辽金局复〔2026〕42号)
-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5日
- 编辑:金融委员会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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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沈阳市铁西区融诚科技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经营期限和公司章程的批复
辽金局复〔2026〕42号
沈阳市铁西区融诚科技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申请变更经营期限和公司章程的相关申请材料收悉。依据《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4〕26号)、《辽宁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辽政办发〔2008〕81号)及《关于调整小额贷款公司审批事项有关规定的通知》(辽金监发〔2019〕24号)等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公司经营期限由15年变更为长期。
二、同意你公司章程第十章第二十四条由“经营期限:壹拾伍年。时间由登记机关核准之日起计算”变更为“经营期限:长期”。
你公司应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抽逃、挪用注册资本金;否则,我局将严肃处理。你公司应自批复之日起30日内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如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此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