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关于同意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变更名称、经营地址及负责人的批复(辽金局复〔2026〕18号)

  •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13日
  • 编辑:金融委员会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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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变更名称、经营地址及负责人的批复

辽金局复〔2026〕18号

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你公司变更名称、经营地址及负责人的申请材料收悉。依据《辽宁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辽金监发〔2020〕10号)《辽宁省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变更和终止工作指引(暂行)》(辽金监发〔2020〕11 号)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名称由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变更为上海畅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二、同意你公司经营地址由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70号新华大厦9001房间变更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11号“信悦汇”A1座16层04-1室;

  三、同意你公司负责人由于声涛变更为张克宇。

  你公司应于本批复印发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企业变更登记。同时,要认真贯彻行业监管要求,坚持依法合规诚信经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特此批复。

  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