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关于将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纳入“正常经营类”监管名单的批复

  •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10日
  • 编辑:金融委员会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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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纳入“正常经营类”监管名单的批复

辽金局复〔2026〕16号

上海畅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将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纳入地方金融监管框架的申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纳入“正常经营类”监管名单。

        二、该分公司应严格遵守《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等相关规定,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坚守主业、合规经营,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内控管理,加大风险评估,审慎稳健经营;按照辽宁省融资租赁行业监管信息系统入网要求,安装相应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配备相应人员,严格执行信息申报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按规定及时、准确向监管部门报送信息资料,并就所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责任。

        特此批复。

辽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