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北镇市蓉兴典当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
-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8日
- 编辑:金融办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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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镇市蓉兴典当有限公司:
你公司变更股权的申请材料收悉。依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以及《关于印发<辽宁省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工作指引>的通知》(辽金监发〔2021〕1号)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股东锦州市铁丰畜牧工程有限公司将所持26.09%股权300万元转让给原股东辽宁沿海建设有限公司;股东杨秀丽将所持8.7%股权100万元转让给新股东马素霞;股东赵哲将所持8.7%股权100万元转让给新股东马素霞。
二、你公司应于本批复印发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企业变更登记。同时,要认真贯彻行业监管要求,落实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坚持依法合规诚信经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特此批复。
省金融监管局
2023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