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盘锦融鑫典当有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股权的批复
-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8日
- 编辑:金融办管理员
-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盘锦融鑫典当有限公司:
你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股权的申请材料收悉。依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以及《关于印发<辽宁省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工作指引>的通知》(辽金监发〔2021〕1号)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芦军变更为赵磊。
二、同意你公司股东芦军所持25%股权250万元转让给新股东赵磊,股东马利家所持24%股权240万元转让给新股东王毅。
三、你公司应于本批复印发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企业变更登记。同时,要认真贯彻行业监管要求,落实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坚持依法合规诚信经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特此批复。
省金融监管局
2023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