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关于同意辽宁省文辉典当有限公司变更 注册资本的批复

  •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9日
  • 编辑:金融办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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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文辉典当有限公司:

你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申请材料收悉。依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以及《关于印发<辽宁省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工作指引>的通知》(辽金监发〔2021〕1号)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金由2500万元增至3000万元。变更后,沈阳玺莱鑫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出资1200万元,持股比例40%;沈阳双子福矿产品有限公司出资1200万元,持股比例40%;王辉宇出资300万元,持股比例10%;牟俊毅出资300万元,持股比例10%。

二、你公司应于本批复印发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企业变更登记。同时,要认真贯彻行业监管要求,落实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坚持依法合规诚信经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特此批复。

省金融监管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