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典当行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4日
  • 编辑:金融办管理员
  • 来源:

各市金融局、营商局、邮政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关于“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的工作要求,结合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实际,省金融监管局决定深入推进“典当行一件事一次办”工作。现制定了《深入推进“典当行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           辽宁省邮政管理局

                                                                    2023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深入推进“典当行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现就深入推进“典当行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持续优化相关服务事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优化“典当行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模式,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金融管理部门服务流程再造优化和信息共享,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更好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服务范围

  结合工作实际,辽宁省(不含大连)区域内典当企业申请办理 “典当行设立分支机构”、“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变更名称或地址”、 “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 “典当行及分支机构注销”等4项典当行政务服务事项的,实行“典当行一件事一次办”。

  三、业务实施

  (一)申请方式

  1.线上申请。申请人登录所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入一件事办理专栏,选择“典当行一件事一次办”,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具体业务办理事项,阅读办事指南,按照业务要求线上填写《“典当行一件事一次办”申请表》(附件4),选择办理事项并上传相关材料,需要提供的纸质材料可通过邮政快递服务进行邮寄。

  2.线下申请。申请人可到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典当行一件事一次办”,由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引导申请人填写《“典当行一件事一次办”申请表》(附件4),并根据申请人选择的办理事项提交所需材料。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收到材料后,向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发起“典当行一件事一次办”申请。

  线上申请后,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所在市金融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负责。

  (二)业务办理

  申请人向所在市金融局提出申请后,经市金融局初审同意后,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省金融监管局推送相关申请信息并邮寄申请材料,经省金融监管局审核同意后作出最终审批结果。

  (三)信息反馈

  省、市金融管理部门在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提供办理进度、办理结果的相关信息,供申请人或相关部门实时在线查询办理进度及办理结果,实现一体反馈。

  (四)电子批复

  目前,省金融监管局政务服务事项已实现电子化办结。申请事项批准后,申请人可通过辽宁政务服务网自行下载打印相关电子批复文件,并持此文件前往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变更等手续。

  四、工作职责

  省金融监管局:牵头负责“典当行一件事一次办”整体推进,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机制、系统对接、实施步骤。牵头制定指导群众“典当行一件事一次办”的办理指南,联合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大数据局)、省邮政管理局,做好部门业务系统对接工作,落实“典当行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负责典当行设立分支机构、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变更名称或地址、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典当行及分支机构注销等业务办理,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大数据局):负责指导完成“典当行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信息服务建设,配合牵头部门,协调推进与地方金融监管、邮政管理部门业务系统对接,提供申请信息分发至相关部门业务系统的基础支撑能力,实时汇总反馈各部门办理结果。按需提供“典当行一件事一次办”相关电子证照及协同推进数据的共享。指导综合窗口设立工作。

  省邮政管理局:负责协调邮政公司开展邮政寄递系统对接,梳理寄递申请、邮件封装配送、物流信息全程跟踪查询等业务流程,确保网办平台信息数据安全和证件安全寄送。协调各级邮政公司安排专人主动对接当地金融监管、营商环境等部门。配合做好“典当行一件事一次办”材料寄递相关工作,根据需求提供专属服务模式,提供封装、收寄到主动客服的闭环服务,必要时提供驻点服务。

  各市营商部门、金融局:负责做好市级相关业务系统和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工作,负责依托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保障“典当行一件事一次办”在本市的落地运行,负责本市各层级业务部门的受理初核等相关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典当行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协调各方力量,加快工作进度,选优配强人员,狠抓工作落实。鼓励各地区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推动实现免费邮寄,进一步提升群众感受度。

  (二)落实部门责任。牵头部门和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部署和职责分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优化细化工作流程及工作任务,为“典当行一件事一次办”深入实施提供必要的人、财、物、场地和技术等保障,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人员培训。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典当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要求,加强业务培训,规范相关事项业务办理。各地区要组织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安全流转证件资料,确保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站、新媒体、办事窗口等广泛宣传“典当行一件事一次办”相关工作。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及时收集了解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附件:1.“典当行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要素表

               2.“典当行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

               3.“典当行一件事一次办”业务流程图

               4.“典当行一件事一次办”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