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105号提案《关于助推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几点建议》的答复意见

  •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2日
  • 编辑:金融办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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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艳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助推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小贷行业现状 

  截至2016年末,全省挂牌小贷公司611家,占全国的7%;实收资本总额399亿元,占全国的4%;当年累计投放贷款296亿元,同比下降22.9%;贷款余额347亿元,占全国的3.7%,同比增加3亿元,其中,农户贷款余额43.8亿元,占比12.6%,非农户贷款余额167.2亿元,占比48.2%,企业贷款余额135.6亿元,占比39.2%;信用贷款余额221.8亿元,占比63.9%。融资余额8.9亿元,不良贷款率4.76%,全年纳税总额2.48亿元。 

  二、关于提案中的三项建议 

  提案中,您深入分析了当前我省小贷行业的运营困境,提出了助推小贷公司发展的三项建议。您的建议切实、中肯,为今后我们更加有效的服务小贷行业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意见。 

  (一)关于拓宽小贷公司融资渠道和方式问题 

  2008年我省开展小贷试点工作以来,我办一直高度重视小贷公司的外部融资问题,通过搭建银行机构与小贷公司融资对接平台、与部分银行签订面向小贷公司的融资合作协议,以及推动省内优良小贷公司在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发行债券等方式,帮助小贷公司取得外部资金支持,解决了小贷公司的资金流动性问题。截至2016年末,全省小贷公司融资余额为8.9亿元。 

  此外,为进一步帮助小贷公司拓宽融资渠道,解决资金流动性问题,我办还制定出台《辽宁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监管措施》(辽金办发〔201365号),明确:在省政府金融办组织开展的监管评级工作中,评级结果为BBB级(含)以上的小贷公司享有融资渠道和比例放宽的政策扶持;其中评级结果为AAA级和AA级的小贷公司享有银行融资、债券融资、同业拆借和向小贷公司法人股东定向借款等融资渠道,融资比例提高至注册资本金2倍和1.5倍;评级结果为A级和BBB级的小贷公司享有银行融资、债券融资等融资渠道,融资比例提高到注册资本金1倍。制定出台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试点的指导意见》(辽金办发〔201525号),支持和鼓励省内资质优良、监管评级结果达到BBB级(含)以上的小贷公司通过“新三板”上市取得社会融资。 

  2013年以来,我省曾多次组织推动相关机构成立我省小贷再贷款公司,借鉴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公司的运作模式和特点,为省内小贷行业解决资金需求问题,但一直未果。 

  下步,我们将针对当前省内小贷公司平均不良贷款率偏高,资产质量下滑,贷款投放同比下降的现状,会同各市金融办组织推动省市小贷协会和相关资产处置平台等机构共同研究不良资产处置变现问题,帮助小贷公司恢复资金流动性。 

  (二)关于加快小贷公司转型升级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明确小贷公司是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公司。因此,通过向金融控股集团转化的方式转型升级小贷公司与国家现行政策精神实质和小贷试点工作初衷相悖。 

  针对小贷行业发展困境,我办每年都举办面向小贷公司高管和业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和风险识别等方面的培训,引导小贷公司按照“小额、分散”和与银行差异化经营的原则开展信贷业务,指导小贷公司细分信贷市场、找准适合自身经营的领域等等,帮助小贷公司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实现利润最大化。今年初以来,我办积极与相关厅局协商衔接,建立由相关厅局筛选推荐的流通、农业和科技等领域的小微企业组成的“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服务库”,作为与我省小贷公司对接的目标小微企业群,同时,我办每季举办一到两次由省内小贷公司群与库内目标小微企业群共同参加的“群对群精准融资对接服务”活动,推动小贷公司以较低的低风险和运营成本与优质客户有效对接,实现双赢,这项工作已列入我办今年的重点工作。 

  去年,为畅通小贷公司的业务经营渠道,我办还借鉴外省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经验,选取沈阳市亚联财和瀚华2家小贷公司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试点工作;拟研究通过互联网开展“线上”、“线下”信贷业务的经营方式,推动当前小贷公司安全拓展业务规模。待试点取得经验并在全省推广后,全省小贷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将会在最大限度节约运营成本的前提下实现地域突破,进而推动省内小贷公司升级。下步,我们将继续研究探讨积极措施,推动小贷行业不断升级发展。 

  (三)关于强化信用风险管理 

  2010年底,针对小贷公司的内部业务管理,我办组织开发了“辽宁省小额贷款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中的拥有的“信用查询”模块是专门识别贷款客户是否在省内其它小贷公司中有不良贷款记录的模块。当客户到小贷公司贷款时,小贷公司可通过该模块查询其在省内其它小贷公司欠息欠贷行为。通过该模块能有效防止不良客户在省内多家小贷公司同时贷款的经营风险。同时,经努力协商,人总行同意我省作为试点省,纳入我省小贷公司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工作正在进行中,目前部分满足人行接入条件的小贷公司已实现接入工作;未接入和部分待接入的小贷公司可凭贷款客户有效证明资料到所在地人行营业部办理客户征信查询事宜。此外,近期我办正在推动省小贷协会与辽宁联通公司洽谈合作,将中国联通的“大数据库”嵌入“辽宁省小额贷款管理信息系统”,确保小贷公司有效防范经营风险。  

  此外,为提高小贷公司从业人员防范经营风险的能力和水平,我办组织省小贷协会每年举办信贷业务技能培训班,帮助小贷公司从业人员提高业务技能和风险防范能力,防止出现经营风险。下步,我办将继续帮助小贷公司强化信用风险管理工作,确保小贷公司在业务经营中的风险程度降至最低水平。   

                                                                                        省政府金融办 

                                                                                     2017 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