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376号提案《资本市场不能“缺席”辽宁经济再振兴》的答复意见
-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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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斌委员:
您提出的《资本市场不能“缺席”辽宁经济再振兴》(第0376号)收悉。经与辽宁证监局会商,先向您答复如下。
一、全省企业上市情况
(一)近年来上市基本情况
近年来,受到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企业经营困难、股票市场持续低迷、资本市场监管趋严的影响,全省企业上市工作受到较大影响,特别是2014年初A股IPO开闸以来,2014年新增4家,占全国新增家数5%,列第5位;2015年新增4家,占全国1.8%,列第12位;2016年新增1家,占全国0.4%,列全国第20位。截至2017年4月末,全省共有136家境内外上市公司,其中境内77家;历年累计融资4593亿元。目前,沈阳麟龙科技、大连万达地产、华信计算机3家企业处于证监会审核流程中,沈阳三橡股份、大连国威轴承、鞍山七彩化学等11家企业在证监局辅导备案。
1、境外上市取得新进展。在境内资本市场低迷,特别是2013年A股IPO审核暂停时,省金融办积极推动省内企业赴香港等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联合香港贸易发展局、香港交易所在沈阳组织召开“辽宁企业香港上市融资研讨会”,对省内80余家重点拟上市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培训。2016年7月,省金融办联合伦敦证券交易所举办伦交所辽宁推介会,向辽宁企业搭建赴伦交所上市融资及在英国和欧洲并购的桥梁。2014年以来,全省新增海昌控股、枫叶教育、盛京银行、万春医药等9家境外上市公司。目前,营口银行、阜新银行和大连亚惠快餐也在积极推进赴香港上市。
2、新三板挂牌发展迅速。鉴于境内市场监管趋严,在证监会审核企业最多达800家,排队时间过长,影响了企业上市申报的积极性,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市场门槛较低,发展迅速,且能实现企业的融资目的,许多企业由交易所上市转为新三板挂牌,如我省的拟上市企业天禹星科技、维森信息、康泰润滑油、卓异装备等已在新三板挂牌。截至2017年4月末,全省新三板挂牌企业220家,列全国第13位。
3、区域股权市场稳步发展。2013年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成立以来,省金融办支持和指导其不断完善市场功能,推出“盛今融”互联网金融平台,上线“回购宝”和“股融通”等在线产品;设立创新层和基础层,对挂牌企业实施分层管理;开展县区行和资本大讲堂活动,加大推介宣讲力度,为省内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截至2017年4月末,股交中心挂牌企业达1299家,累计实现企业综合融资286亿元。
(二)主要工作情况
我省历来重视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促进创新创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成立省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2008年7月,我省发布《关于推进全省企业上市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政办发〔2008〕47号)明确撤销省股权分置改革和企业上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省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全省企业上市工作,研究解决上市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小组成员包括省金融办、发改委、工信委、证监局等30多个部门,办公室设在省金融办。
2、加强对企业上市工作的政策扶持。2008年7月,为支持企业上市,辽政发〔2008〕20号文明确在境内外证券交易市场挂牌上市的企业给予财政补助。之后,根据工作需要,对企业的扶持资金额度由100万元增加到300万元。自扶持政策出台以来,全省共计扶持78家企业,扶持资金13150万元。2016年,省财政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将省本级竞争性领域专项资金整合到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中,省本级不再安排上市专项扶持资金。2012年12月,省地税局发布《关于拟上市中小企业个人所得税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函〔2012〕263号),对辽宁重点拟上市企业股改过程中的个人所得税给予缓缴政策。截至目前,已有东大冶金所、东方钛业等6家企业享受此政策,暂缓缴纳合计2800多万元,切实减轻了企业上市前的资金压力。目前,此项政策已扩大至新三板挂牌企业。此外,全省14市均出台了企业上市扶持政策。
3、加大对优质上市后备企业培训工作力度。多年来,省金融办每年都会联合沪、深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新三板等境内外交易所,邀请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券商、会计师、律师及投资机构的专家对省内上市后备企业进行资本市场上市、发债等方面的培训。利用省内企业上市挂牌的时机,带领重点后备企业赴上交所进行“辽宁上市后备企业走进上交所”现场培训活动,让企业家们感受资本市场的造福效应。此外,省金融办还带领与省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银河证券专家赴企业一线调研,对上市后备企业提供点对点的资本市场服务,为企业出谋划策,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4、加大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相关问题的工作力度。省金融办作为全省企业上市工作的牵头负责部门,为帮助我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来做大做强,多次召开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工作调度会,召集省直相关部门集中研究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如协调省财政厅、国资委、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等出具盛京银行H股上市意见,协调省企业服务局、省环保厅、财政厅出具营口金辰机械、鞍山正发股份、铁岭牧昌环保历史沿革确认意见等。
5、推动中国证监会支持政策的落实。2016年1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 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国发〔2016〕62号),12月13日,省政府金融办、辽宁证监局拜访证监会发行部,就国发〔2016〕62号文中“对符合条件的东北地区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给予优先支持”政策,请求发行部给予辽宁具体指导和支持,发行部给予积极回应,明确表示对辽宁IPO企业“优先反馈、优先初审、优先发审、优先发行”。
6、做好欣泰电气退市维稳工作。2015年7月,中国证监会对欣泰电气立案调查后,省金融办即与辽宁证监局保持工作沟通。2016年6月起,我省启动欣泰电气退市维稳工作机制。省政府成立了省(中)直9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小组,共筑欣泰电气退市风险防范线,保持欣泰电气退市工作稳步进行。此外,针对我省(拟)上市公司所出现的问题,省金融办也会同辽宁证监局多次赴证监会沟通协调,希望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允许的前提下,给予辽宁资本市场更多的关怀和包容,指导我省做好资本市场基础工作。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省金融办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深入贯彻“四个着力”“三个推进”精神要求,紧紧抓住国家支持东北地区企业上市的“窗口机遇期”,通过全面实施《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产业金融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量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我省资本市场建设,推动更多的优质企业改制上市,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添砖增瓦。
省政府金融办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