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059号提案《关于创新金融工具扩大金融服务范围的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9日
  • 编辑:金融办管理员
  • 来源:省政府金融办

  刘英伟委员: 

  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关于创新金融工具扩大金融服务范围的建议(0059号)》收悉。感谢您对我省金融工作特别是小微金融发展的关注和支持,我办对此提案高度重视,会同省财政厅、辽宁银监局等有关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提案中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行业协会信用担保体系有关建议 

  您提出的行业协会信用担保体系从本质上讲,是互助担保机制的一种,无论在国际上还是国内,都有较为成熟的运作模式和经验做法。省金融办担保处曾专题就互助担保机制有关问题进行研究,目前国内运作的模式比较多,相对常见的主要有企业间互保联保、行业协会(商会)互助联盟等形式,主要集中在浙江、广东等南方地区。互助担保模式的特点是会员制、封闭型、非盈利,其优势在于抱团企业大多处于某一共同的行业、商圈或产业链,彼此之间比较熟悉,信任度高,易达成合作共识;其缺点在于行业属性相同(或相近),业务集中度较高,政策依赖性较强,抗风险能力较弱,一旦经济处于下行期,潜藏着较强的多米诺式骨牌效应,情况严重时,可能引发区域性金融风险。浙江自2012年开始爆发的大面积中小企业信贷危机,就是受房地产市场调控、钢贸行业受到冲击所引发。 

  因行业协会不具备专业从事融资担保业务的资质,并且不同行业的协会是否具有银行认可的有效抵质押资产等情况各不相同,为此,行业协会以整体信用为会员提供担保能否操作实施,主要取决于各银行机构的信贷政策及贷审标准。下一步,省金融办将在推动银行信贷投放过程中,积极引导和建议各银行机构探索尝试运用此模式来解决中小微企业增信不足的实际问题,以获得银行的认可。特别是抚顺地区的行业协会在与银行会商过程中遇到问题及障碍时,我们将积极做好协调、服务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帮助抚顺地区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过程中的问题。 

  二、关于建立政府金融担保体系有关建议 

  对于您提出的“尝试建立政府金融担保体系”有关建议,我办完全赞同,并将积极采纳。按照《2015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今年要“启动产业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促进金融与产业深度融合”。目前,我办正积极筹划并启动相关准备工作,研究起草了《关于发展产业金融的若干意见》,拟以省政府名义下发,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推动建立由省财政支持、市区财政配合的产业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其主要用途是以风险分担、风险补偿、股权投资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导向和杠杆功能,撬动各类金融资源和社会资金,从而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按照产业金融专项资金的总体设想,其中有两个使用方向与您提出的建议相吻合。 

  一是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每年由省经信委、科技厅、金融办等相关部门确定资金支持的重点园区、开发区,省、区两级财政合作设立风险资金池。运作模式为,由各园区、开发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合作的银行、保险或担保公司,通过资金池提供风险分担、保险公司提供小额信贷保证保险或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等方式,合作银行对区内企业给予资金池规模10-20倍的授信,提供无反担保、少抵质押的信贷支持;发生风险损失时,由贷款企业、资金池、合作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按照协议比例共同分担。此方案的优势在于,以政府出资为区域内企业提供信用增级,并与企业、金融机构共担风险,以此调动金融机构的主动性,提升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可能性。 

  二是投资参股优质担保机构。计划每年在产业金融资金中安排适当部分(如1亿元),专项用于对运作规范、增信功能突出、主要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优质民营或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进行注资参股,同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共同对担保机构进行增资。此方案的优势在于,既有利于各地区培育、发展大型担保机构,提升资本实力和承保规模,同时也借助担保机构的资金杠杆效应,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导向,更好地服务本地区的小微企业。 

  产业金融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已初步形成,待下一步报省政府同意并给予资金支持后启动实施。如方案顺利通过,我们将积极反映,争取对抚顺市予以优先支持。 

  三、关于创新金融评估体制有关建议 

  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省金融办、辽宁银监局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配合,采取多种措施,合力引导省内银行机构加大小微信贷投放力度,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去年末,全省中小企业贷款余额14751亿元,同比增长24.9%,高于各项贷款余额增速13.6个百分点,每年均超额完成“两个不低于”等考核指标。近年来,在政府及监管部门的督促推动下,一些银行机构积极创新风险评估模式,改善小微企业贷款流程,推出了一系列适应小微企业经营特点,便捷、灵活、高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比如:建设银行与地方政府通过资金池方式开展的“助保贷”业务;工商银行开展的大客户为小客户增信的“固融+保证”业务;锦州银行为小企业、小门店、小摊床量身定制的 “三小乐”业务;丹东银行专为小医院、专科门诊及药店设计的“医保贷”业务;招商银行、浦发银行、邮储银行、盛京银行等开展的循环自助贷款业务等等,受到广大中小微企业的认可和欢迎。 

  关于您在提案中列举的工商银行通过POSS机审核客户流水的评估机制,我们与银监部门进行了了解,该评估模式主要适用于商铺、商户、便利店等零售行业,目前省内诸如工商银行、浦发银行等一些银行机构已经开始尝试和探索。总的来讲,银行机构信贷产品和评估机制的建立,核心是风控技术的改进和完善,其权限大多集中在总行层面,并且从设计、研发到推广,需要一个不断调整和完善的过程。下一步,省政府金融办将与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加强沟通协作,从政府推动、监管引导两个方面,督促、推动各银行机构坚持服务重心下沉,通过强化考核督导、加快小微专营体系建设、创新服务方式、改进审批流程等举措,不断提高银行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 

                   省政府金融办 省政府金融办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