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实施“数字 贷”助力我省企业
加速完成数字化转型(第0062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4日
  • 编辑:金融办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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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省委: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数字贷”助力我省企业加速完成数字化转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数字辽宁”建设的工作部署,省金融监管局及有关部门积极推动金融产品数字化创新、加强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持续助力解决我省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不断增强数字金融服务的覆盖率、满意度和可及性。

  一、主要工作

  (一)推动银行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

  近年来,省金融监管局及有关部门不断推动数字金融建设,持续优化改善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一是推动银行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省金融监管局指导盛京银行推出“辽科贷”、“辽知贷”等信贷产品,帮助优化升级“辽贸贷”信贷产品,指导人保公司推出“营业中断损失保险”“科技项目研发费用损失险”、“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等保险产品,推动相关保险机构合作开发保险产品替代质保金,满足中小企业专属金融需求。同时,加强对银行机构工作指导,推动银行机构认真落实省政府助企纾困政策精神,有针对性加强金融新产品研发,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融资便利度和可得性。2022年以来,各行已推出“首户快贷”“e企快贷”“复工贷”“电e贷”等多款创新产品。二是辽宁银保监局引导银行加强金融创新,聚焦科创企业金融需求,持续推进金融服务“春笋行动”,精准对接“专精特新”企业,制定完善金融服务方案,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大投贷联动、科技担保融资、供应链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模式开发运用力度,着力打造差异化的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辽宁建行加强银政合作,打通服务小微的政务数据壁垒,创新数字产品,普惠金融专属APP“惠懂你”实现全流程线上服务,秒申秒贷,已为超过3万户小微企业提供了超过100亿元的纯线上融资服务。国开行辽宁省分行推出远程续贷功能产品,在远程受理过程中运用支付宝人脸识别、电子签章等金融科技手段完成身份认证,即可完成续贷。辽宁振兴银行运用金融科技手段拓展普惠金融业务,通过引入OCR识别、场景导入、智能风控等技术,提高产品运营及放款效率。大连银保监局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完善线上产品体系,创新研发了纳税、医保、烟草、出口退税、产业链、农户等多个应用场景,有效提高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三是指导银行机构严格落实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政策。近年来,省金融监管局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局等部门加强对银行机构的工作指导,督促其通过展期、续贷等方式,对于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迟还本付息安排,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同时,推动银行机构规范续贷业务流程,创新推出农业银行“续捷e贷”、盛京银行“续贷通”、丹东农商行“抗疫无还本续贷”等多款产品,持续丰富续贷业务品种。截至2022年末,已累计对3.6万户中小微企业4650亿元贷款实施了延期还本付息。

  (二)推动数字政府和数字社会建设

  近年来,有关部门不断引导银行加强技术创新,推动数字政府和数字社会建设。2019年,辽宁建行牵头建设的智慧政务便民综合服务平台“辽事通”APP正式上线,覆盖省内14个地市,29家省直厅局和26个市级单位一千余项服务事项。辽宁交行与沈阳市政府围绕数字政府、政务民生场景建设等领域提供配套资源和优质服务,搭建了医保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惠民就医服务同步上线。辽宁农行加快建设数字金融场景,互联网高频场景净增895个,互联网场景高频客户净增5.3万户。中国人保公司加快互联网保险业务推进,与蚂蚁保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开展互联网业务合作,不断提高车险和非车险项目数字化水平。

  (三)不断提升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服务效能

  省金融监管局2018年建成并使用的“辽宁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初具交易规模,是我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的载体和雏形。市级层面只有沈阳、营口两市平台正式建成使用,鞍山、盘锦、辽阳也相应建成了线上对接平台,但由于缺少政府数据支持,功能尚不完备,其他地市平台建设进展缓慢。为此,省金融监管局积极整合资源,推动省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完善。2022年6月30日,辽宁省融资服务信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该平台是为全省金融机构和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信用服务等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的平台,以线上服务对接为主、线下沟通维护为辅,强化征信赋能,助力企业纾困发展,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平台的建立有利于打造“数字政府+金融科技”模式,建立投融资体系的“大数据”库,为健全企业信用体系提供大数据支撑。

  一是坚持“资源有机整合、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按照“1(总平台)+14(市级专区)+N(场景专区)”的平台体系建设思路,理顺省市平台关系,确定以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为纽带,推动省市平台共享共联、统一管理,建设全省统一的融资平台。通过省平台统一开发、统一部署,整合全省相关政策资源、金融资源、数据资源、技术资源,建立一体化、统一化的对外服务平台,更好地服务全省政府机关、金融机构及广大企业,助力辽宁金融业发展。目前,沈阳、大连两市保留原有各自平台并独立运营管理;营口、抚顺、辽阳、鞍山等其他市与省级平台进行有效整合、统一管理。二是推动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与银行系统直连。省金控集团出资设立辽宁金融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辽宁金科”)作为融资平台的运营主体,具体组织平台建设。辽宁金科积极与各银行沟通对接,研究将融资平台与银行信贷系统进行直连,争取实现企业线上提交申报材料、银行线上审批受理、最终实现放款,提高企业线上融资效率。通过完善业务流程、优化接口代码,现已实现6个系统直连接口的快速开发上线,并在研发自身数据接口的同时,与各家银行开展了100余次线上对接交流。目前已完成23家银行机构完成直连合作协议签署。三是归集各类企业信用信息。省金融监管局积极与省发改委、省营商局、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竭尽所能支持平台丰富数据维度、扩展合作范围、创新金融产品、完善功能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已归集省大数据局、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自然资源厅等9个部门14类公共数据,可以准确反映中小微企业经营情况,形成企业“信用画像报告”。364家金融机构(含地方金融组织)入驻平台,发布金融产品263项,其中信用类产品55项,占比为21%。四是与银行开展多元化合作。通过举办业务研讨会及培训会方式,分别与盛京银行、兴业银行、省担保集团等多家机构开展业务合作,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并针对金融机构的个性化需求,创新灵活多样的融资对接服务。同时,加强安全数据运维,坚决筑牢数据安全底线、防止信息泄露和非法使用、保障政务数据信息安全和信息主体合法权益;加大与地方中小银行合作。开发设计“金信贷”“鹰眼预警系统”“智能尽调小助手”等产品,支持地方中小银行精准获客,降低授信风险。组织平台参加“金融撮合助企纾困专项行动”“金融服务早春行活动”,宣传推介平台功能,提升平台知晓度。

  截至今年5月底,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内已有363家金融机构入驻并发布金融产品260项,2.29万户企业在平台完成注册,累计解决融资需求325亿元。

  二、下步重点工作

  针对委员提案提出来的问题和建议,省金融监管局将一如既往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金融服务数字化转型建设。

  (一)不断拓展数据维度,加快数据源供给

  为进一步拓展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数据维度,增强不同部门在数字金融建设中的协同联动,省金融监管局将在前期数据整合的基础上持续加快数据源供给,丰富数据来源。一是联合省工信厅,推进建设“工业制造业金融服务中心”,合作开发惠企政策统一申报流程,吸纳创新型、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领航企业等企业清单及相关认证企业时的标准和数据维度进行共享,协调省工信厅筛选供应链场景丰富的产业及核心企业,为其上下游企业提供线上金融服务;二是联合省知识产权局,合作建立“全省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中心”,围绕如何建立省内知识产权评估、转让体系,促进知识产权交易。联合探索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贴息政策、知识产权交易奖补政策通过平台线上申请、审核。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产品,以企业拥有的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为核心要素,开发线上知识产权贷款金融产品,扩大我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融资规模,为拥有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三是联合省科技厅打造“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整合平台所有金融机构的科技贷款产品,向我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瞪羚企业、拟上市企业等科技企业提供一站式的科技金融服务。同时,与金融机构联合开发科技贷款产品,针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所具有的轻资产、缺少抵押物、承贷能力弱、贷款需求急的特点,助力畅通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提高其贷款可得性。

  (二)持续提升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服务效能

  为进一步提升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服务企业效能,省金融监管局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不断完善平台功能,推进地市板块升级迭代,在加快建设科技金融、供应链金融等特色服务专区基础上,创新灵活多样的融资对接服务。吸引更多金融机构入驻,推动平台与重点机构系统直连,支持银行机构利用平台信息开发产品服务,通过“信息流”引导“资金流”。加大平台宣传力度,扩展平台服务范围,力争到今年年末实现企业注册户数5万户,解决融资需求500亿元。

  (三)鼓励引导中小法人银行机构加快数字科技建设

  除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外,省金融监管局及有关部门还将按照数字普惠金融建设的方向和任务,推动中小法人银行机构特别是盛京银行、锦州银行、辽沈银行以及辽宁省联社系统数字普惠金融建设的战略布局,提出规划方案,有序组织实施。

  省金融监管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