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高质量建设好我省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第0428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4日
  • 编辑:金融办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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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丽委员:

  《关于高质量建设好我省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支持辽宁股权交易中心规范健康发展

  近年来,在国家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及中国证监会指导下,我省大力支持辽宁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股交中心”)健康发展,引导股交中心将服务实体经济、便利中小企业融资作为核心主业,不断优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上市培育功能,助力辽宁企业高质量发展。截至2022年末,共有2406家企业在股交中心挂牌展示,托管企业1408家,托管股本1149.3亿股;累计实现融资756.5亿元,位列全国35家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第5位,其中:股权融资金额92.4亿元,债券融资3.75亿元;股权质押融资655.5亿元,位列全国第4位。为支持股交中心规范发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股交中心的监督指导。一是开展实地调研。近年来,我局多次到股交中心调研,详细了解股交中心合规经营和“专精特新”专板建设情况,指导股交中心不断增强综合金融服务能力,集中资源做好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中小企业的主业,推动和培育挂牌企业向资本市场更高层次发展。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为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健全监管规则,2020年我省出台了《辽宁省地方交易场所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336号),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为股交中心合规经营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三是强化非现场监管。在按月调度、分析股交中心非现场监管报表基础上,2022年我局建立了省地方金融监管综合信息系统,与股交中心业务系统进行连接,将交易数据自动抓取到监管系统,及时了解股交中心经营情况,并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数据大额变动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对数据异动进行预警监测,确保股交中心合规经营。四是利用现场检查提升监管质效。按照国家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部署,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我局组织对股交中心下设的辽宁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进行了现场检查,并约谈了辽宁金交中心主要负责人。现场检查过程中,不仅开展了监管报表与实际是否相符等常规核查项目,还按照国家部委要求对违规为非标债务融资提供服务或便利、为国家限制的企业融资提供服务或便利等事项进行了重点检查。经现场检查,未发现辽宁金交中心有违规经营情况,有力推动了辽宁金交中心持续健康发展。五是指导股交中心助力中小企业复工复产。2022年,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为全力以赴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帮扶纾困工作,认真研究出台了可操作、有实效的金融机构支持政策,指导股交中小减半收取企业挂牌年费,标准板企业年费由10000元减至5000元,成长板企业年费由5000元减至2500元,减轻了挂牌企业的负担。

  (二)引导股交中心加强融资服务力度。近年来,我局始终将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工作重点,大力推动股交中心不断优化服务,完善服务体系。一是指导股交中心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指导股交中心进一步发挥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有益作用,通过股权、可转债和股权质押等方式帮助民营企业实现融资。2022年,指导股交中心走访企业和银行机构,深度了解企业和机构需求。股交中心全年走访企业百余家,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对接企业300余户,走访辽沈银行、沈阳科技担保公司等银行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20余家。在此基础上,股交中心会同银行机构向挂牌的“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推出了“辽股贷”融资产品,在授信管理及贷款利率上给予优惠,目前已协助维顶机器人、盘锦浩盛钢构等企业通过“辽股贷”实现融资1850万元。二是引导股交中心丰富融资活动。为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鼓励股交中心创新融资活动形式,充分利用线上资源,组织好培训、路演、银企对接等活动,保持服务中小企业力度不减。2022年5月,组织股交中心开展了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2022年,股交中心组织各类培训活动20次,开展融资路演、银企对接会等活动54次,服务企业近500户;推出线上微课等300多期,服务人次超3000人。三是促进私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辽宁中小企业。为进一步提升我省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比例,促进资本市场发展,我局积极支持股交中心加强与省市引导基金及私募股权基金合作。2023年一季度,股交中心已联合德鸿投资、中德产业投资基金走访企业28家,促成和生中德基金对沈阳远程摩擦密封材料公司开展投资背调。截至2023年5月末,股交中心累计实现各项融资778.98亿元;“十四五”期间股交中心已累计新增融资额250亿元,提前完成我省金融业“十四五”规划股交中心实现新增融资额200亿元目标。

  (三)加强对“专精特新”企业、拟上市企业的培育。一是支持股交中心挂牌北交所辽宁服务基地。2022年8月,在我局、辽宁证监局和大连证监局的支持下,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 北交所辽宁基地落地股交中心。二是指导股交中心充分发挥上交所、北交所辽宁基地作用。指导股交中心定期举办资本市场服务辽宁、“走进交易所”等活动,邀请上交所、北交所以及中金公司、中信建投等大型证券公司专家来辽调研、组织讲座培训活动,为拟上市企业把脉答疑,更好利用资本市场促进自身发展。2022年,股交中心组织上市培育活动9场,举办首期董秘培训班,走访重点拟上市企业18家次,服务企业334家。10月,股交中心挂牌企业辽宁春光制药装备实现北交所上市,是全省(不含大连)第1家北交所上市企业。截至2022年末,股交中心共有6家挂牌企业实现境内外上市,4家企业处于上市审核流程,12家企业在辽宁证监局辅导备案。

  (四)指导股交中心优化股权登记服务。为克服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指导股交中心优化股权登记服务系统,开展线上业务办理,增加线上转让和质押融资等功能,提高对托管企业及其股东的服务效率。2022年,线上办理托管、确权、转让和质押融资等服务713次,服务满意率100%。推动股交中心深化银行股权托管服务,2022年完成辽沈银行和鞍山银行股权登记托管,实现全省(不含大连)地方法人银行股权全部托管,助力辽宁金融化险改革。截至2022年末,股交中心累计托管企业1433家,托管股权1129.8亿股。

  (五)助力全省中小银行机构金融改革。指导辽宁金交中心发挥牌照功能作用,加强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地方中小银行沟通对接,把握金融不良资产率上升的机遇,帮助处置不良资产,加速改革进程。目前辽宁金交中心已与盘锦银行、营口银行、大连银行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2022年挂牌交易资产103.7亿元,成交15.12亿元。

  二、大力推动股交中心“专精特新”专板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决策部署,我局积极支持股交中心将培育优质企业和做强产业相结合,整合资源建立“专精特新”专板,对辽宁“专精特新”企业开展一站式服务,为我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2022年8月,在我局、省工信厅及辽宁证监局支持下,股交中心举行了“专精特新”专板开板仪式。截至2022年末,在“专精特新”专板挂牌展示企业219家,股交中心已协助抚顺罕王、中新自控、发蓝股份等10家企业融资6.6亿元,为沈阳嘉越电力等20家企业提供了财务顾问服务。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培育“专精特新”企业

  一是实施省级“专精特新产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截至2022年末,工信部门共认定我省专精特新产品(技术)1105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56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10家。二是推动我省企业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认证。我省推荐的沈阳世杰电器有限公司等76家企业获评第四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通过第一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三是加强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制度建设。2022年11月,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暂行办法》,省工信厅制定并印发《辽宁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推动全省中小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四是建立优质企业上市融资培育库。省工信厅组织开展优质企业上市意愿排查工作,推荐有上市意愿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共69户,已作为上市后备企业库入库企业。五是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活动。省工信厅联合省工业经济联合会在铁岭和朝阳等市开展 “一起益企”活动,结合银行融资、上市计划、股权融资、科技成果转化对接和招才引智等方面,走访了60余户专精特新企业。

  (二)大力支持股交中心“专精特新”专板建设

  一是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到专板发展。2022年,我局与省工信厅、辽宁证监局联合发文《关于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到辽宁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专板挂牌的通知》,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到专板挂牌。2023年,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我局制定了《省金融监管局推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组织各市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到专板挂牌。省工信厅也结合自身职能积极推动企业到专板挂牌。二是推动股交中心完善梯度培育体系。指导股交中心充分发挥“专精特新”专板培育的重要作用,为专板企业建立数字档案,并建立专板企业综合数据库。推进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与股交中心进行对接,将专板企业的市场监管、税务、司法等数据纳入数据库,为企业分层管理、股改规范、股权激励以及上市培育提供有力数据支撑,有力推动专板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建设。三是指导完成专板区块链建设。指导股交中心按照国家各项规则指引要求,对核心业务系统进行区块链改造,实现业务链与监管链的数据对接,该项工作已于2023年5月完成,包括企业挂牌、登记、质押、冻结、转让等业务全部实现上链存证,并上传到监管区块链。四是引导股交中心完善专板功能。为加强专板企业分类分层培育,结合2023年2月中国证监会关于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培训内容,支持股交中心选用上交所信息网络公司“星企航”服务增加专板功能。“星企航”服务根据企业自主填报数据和采集的企业征信等数据,对照证券交易所上市标准,对专板企业进行上市评价并提供上市建议,进一步发挥专板上市培育作用。五是指导股交中心制定专板建设方案。按照《中国证监会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的指导意见》(证监办函〔2022〕840号)要求,组织股交中心起草了专板建设方案,经初步审议,正在组织股交中心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对于净资产相关要求,我局积极推动股交中心与原股东协商,并与意向投资者进行接洽,加快协商谈判进度,早日完成增资事宜。

  三、下步工作安排

  省金融监管局将继续会同省(中)直相关部门支持股交中心合规经营、健康发展,指导股交中心专注主业,发挥四板市场塔基作用,将建设“专精特新”专板为突破口,进一步推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对于高质量建设好我省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的建设,我局拟采取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高标准推动 “专精特新”专板建设。指导股交中心优化符合“专精特新”企业需求特点的基础服务体系,会同省工信厅组织各市加快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到股交中心挂牌,促进挂牌企业在资本市场获得更大发展。积极推动股交中心增资扩股,为其审批开设“绿色通道”,随申随审,加快审批效率。指导股交中心制定专板实施方案,按程序报批后,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报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备案。

  二是提升股交中心企业培育功能。指导股交中心充分发挥证券交易所辽宁服务基地作用,在我局、证券交易所、辽宁证监局的指导支持下,持续做好“走进交易所”、辽宁基地开放日等活动,定期邀请证券交易所、大型券商等机构专家来辽调研、举办讲座,持续提供规范运作、上市(挂牌)辅导、并购重组等方面培训、活动,增强拟上市企业对资本市场的了解,助力企业在资本市场取得更大发展。

  三是多渠道助力企业融资。支持股交中心向中小企业提供综合融资服务,积极推广“辽股贷”产品,进一步创新融资活动形式和内容,组织各市会同股交中心开展银企对接、企业走访等活动,加强政策和扶持措施宣讲,推动惠企政策落实落地。发挥股交中心四板市场作用,积极向私募股权基金推介辽宁企业,吸引私募基金投资挂牌的优质企业,研究利用专板企业数字档案为私募投资提供便利的措施,助力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早日成为新的“小巨人”、“瞪羚”、“独角兽”企业。

  四是进一步优化股权托管服务。指导股交中心深化对托管银行融资和交易等服务,进一步升级优化股权托管系统,力争实现线上业务覆盖率超过50%,为省内中小银行改革提供支持。开展对托管企业和股东的规范培训工作,支持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促进企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省金融监管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