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040610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11日
- 编辑:金融办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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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华翔委员:
您提出的《打造多功能基层“金融服务站”覆盖非法集资的“最后一公里”》提案已收悉。您在提案中提到的“金融服务站”2。0版本概念,以及“将其嵌入城乡基层治理和便民服务体系,……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以及普惠金融服务真正下沉到社区、村屯……”的理念,非常具有实践意义,感谢您对我省防非打非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结合前期工作情况及下步工作打算,现作出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我省原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在全省推广建设社区金融服务站的指导意见》(辽处发〔2021〕2号),指导各地按照因地制宜原则推广建设社区金融服务站。截至2023年底,各地以需促建、以用促建,基本实现社区金融服务站对主要城区的覆盖。如沈阳市突出重点辐射周边、大连市三方融合覆盖全域、营口市依托网点吸引群众、朝阳市重心向下直达村屯等符合当地实际的做法,均取得了良好成效。
省级层面,省委社会工作部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和志愿者独特优势,打造精干高效有力的基层治理骨干队伍,全省每万城镇常住人口配备社区工作者19。5人,配合开展专项普法,向老年人普及金融知识,防范养老项目诈骗、非法集资等骗局。省公安厅在聚焦主责主业同时,通过设立“金融安全角”等方式打造“看得见”的宣传屏障,依托“经侦警务站”“社区警务室”“防非宣传室”推进常态化宣传。辽宁金融监管局全方位开展金融消保教育宣传,通过“3·15”“5·15”“9月金融教育宣传周”等集中宣传,采取融入党建、融入文化、融入地域、融入民生、融入科技的“五融入”方式深化辽宁特色金融消保文化品牌建设。组织辖内金融机构营业(服务)网点常态化抓实阵地宣传。辽宁证监局指导金融机构将业务与投教宣传相融合,将防非宣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充分发挥辖区投教基地和志愿者作用,推动防非宣传常抓常新。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一直以来,我们的工作原则是在宣传普及金融知识时稳妥审慎告知社会公众遇到疑难时的咨询求助渠道,但不得主动推介各类金融产品。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在开展活动过程中,将“有了某某需求时应当联系某某渠道”“遇到某某情况时应当采取某某措施”做成“操作手册”发给社会公众,切实在工作过程中践行中国特色金融文化“五要五不”的实践要求。
一是构建省级层面统筹引导,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发挥作用,金融机构主动参与,媒体全力支持,社会广泛响应的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大宣传格局。规划建立全省防非宣传教育资料库,充分运用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网点、投资者教育服务基地等资源,扎实开展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教育。二是以“双百”特色宣传活动为牵引,持续做好“送防非知识赶百场平安大集”“防非宣传携手百个旅游景区”等宣传活动。推动各地开展“五进”活动(进社区、进农村、进高校、进单位、进机构网点),推动将防非宣传纳入新闻媒体、基础电信企业公益宣传范围,实现防非宣传广泛覆盖和精准渗透。三是推动将防非职能纳入乡镇(街道)履职清单,实现辖内全覆盖。选择部分地区开展防非“多网融合”联动试点工作,推动金融网点、金融志愿者与社区(村屯)、综治等网格化管理以及社区警务、楼宇物业党建等机制协同防非。四是指导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金融基础设施等主体依托会员、参与者等资源,积极开展排查、防控、宣教和培训等工作。发挥金融机构“前哨”作用,将履行防非义务情况作为金融机构监管评级和现场检查的重要内容。
联 系 人:王轶玮
联系电话:18240250208
辽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