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087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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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芝委员:
现就您提出的后疫情时代我省加强大宗商品交易信息化建设的六点建议的提案,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目前,我省大宗商品交易品种包括粮食、镁制品、糖、钢铁等。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我省大宗商品行业处于探索应用信息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协同发展、数据管理的有效分析与企业内部的深度融合的阶段。我省通过加强行业政策支持,加强交易场所行业信息化监管,鼓励开展业务创新和试点,有效提升大宗商品交易、港口运输等信息化、智慧化水平。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政策支持
1.出台政策文件。一是我省于2022年7月出台《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辽政办〔2022〕35号),提出加速培育电子商务平台的支持措施,明确对获评国家数字商务企业、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给予资金奖励;省数字经济专项资金支持一批省内电子商务平台发展。二是沈阳市于2021年6月2日出台《关于印发 <沈阳市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 的通知》(沈商务发〔2021〕9号),主要支持商宽物流企业推广应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仓储设备戒城市配送车辆。2021-2022年累计确定符合政策项目10个,补贴资金共计969万元,有效促进了沈阳市仓储物流实现货物仓储、包装、分拣、装卸、运输、配进的全过程标准化管理。三是大连市于2024年1月3日出台《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促进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的通知》。针对建设大宗商品交易集聚区制定政策措施,推动期货现货联动发展,对企业落户给予奖励,助推大宗商品企业扩大交易规模、高水平集聚发展。同时,支持期货产业链围绕期货交易、产品交割等环节进行优化升级,形成完善的商品期货交易和服务体系,为大宗商品企业及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提高信息化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关于促进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沈阳市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
四是大连市于2023年3月21日出台《大连市促进数字贸易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大政办发〔2023〕7号),坚持数字赋能,加快贸易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推动大连市数字贸易创新发展,打造数字贸易示范区,降低贸易流通成本,推进贸易主体向更立体、更精细、更高效的数字化转型。
2.细化工作目标和举措。省数据局印发《数字辽宁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清单化推进各项工作。将推进服务业数字化列为年度任务,并提出了拓展跨境电商等新型贸易方式,加快发展辽宁“丝路电商”。大力培育数字商务产业园区、垂直细分领域平台、数字商务领军企业等具体工作。
(二)加强交易场所行业信息化监管
为加强对我省交易场所行业的有效监管,省金融管理局建设了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管综合信息系统,对交易场所行业开展在线监管。监管系统基于“报送+对接”的数据采集方式,实现了交易场所信息管理、统计分析、在线风控、监管互动等重要功能,为监管部门和辖内各类交易场所用户提供了统一的工作平台。
行业监管系统分为机构端和监管端。机构端用户为辖内交易场所,支持交易场所上传、查看基本信息、投诉举报与涉法涉诉信息、交易数据、行业最新资讯和文件。监管端用户为各级监管部门,支持监管端账号查看、搜索交易场所上传的基本信息和交易数据、交易场所变更审批和变更备案相关内容、现场检查及整改相关内容等。同时,监管系统基于交易场所上传的交易数据,从类型、交易所个体等不同维度对其进行统计分析,便于监管部门掌握行业发展、运行情况;并基于这些数据设立了风险预警模型和阈值,从按交易场所统计和按风险问题统计两个维度分析交易场所存在的异常交易行为,提前预知行业风险。
监管系统的建设和运行保障了交易场所准入的“事前”监管、运营过程中的“事中”监管和退出的“事后”监管,强化了在线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率,促进交易场所合规化运营,防范交易场所领域合规风险。
(三)鼓励开展试点和创新发展
1.促进大宗商品降本增效。引导企业依托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根据需求合理安排生产,淘汰落后产能和生产方式。推动平台与更多交割库合作,实现企业就近物流和仓储。引导大宗商品交易平台连接上、中、下游产业,形成集聚效应、规模效应,降低生产和运营成本。支持企业合法合规与商业银行开展金融服务,降低产业链上相关企业的融资成本和运营成本。
2.鼓励交易场所创新发展。按照审慎、包容原则,推动企业服务我省产业发展,在交易、服务、信息技术、产业对接等方面加快创新,推动企业向具备大宗定价、信息发布、资金结算与物流配送功能的现代大宗商品商务平台转型发展。鼓励企业以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新理念提升服务能力,提升商流、物流、资金流的整合协同能力,促进平台从单一的交易功能向综合服务功能拓展。
3.指导有条件的地区创新发展。
一是指导沈阳市推进商贸物流数字化应用。通过落实国家商务部在沈阳开展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城乡高效配送试点和有关促进商贸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沈阳市商贸物流标准化建设,广泛推广应用标准化仓储设备,扩大数字经济载体规模,试点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20家试点企业标准托盘使用率平均达到98%;标准化设施设备数量平均达到94.8%;装卸货效率各试点企业均提高2倍或2倍以上;货损率各试点企业均降低20%及以上。国药控股、京东亚—智能仓、九州通、副食集团塔湾冷库等医药物流已建成智能立体仓库并实现自动分拣,百家乐物流采用智能芯片标准托盘和周转箱。二是鼓励大连市通过期货市场带动大宗商品交易信息化建设。鼓励大连商品交易所上线大宗商品仓单登记中心,为全市场提供免费的仓单登记和查询服务,同时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公示系统、部分数字化仓库和政府信用数据的连通,有助于强化大宗商品现货市场监测监控以及降低商品融资成本,促进大宗商品交易,助推大宗商品企业及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三是鼓励营口市推进物流枢纽信息化项目。建设营口港物流枢纽信息化平台,提高了港口散杂货、油品、集装箱业务的统一调度和管控水平,加快现场数据的采集流转与实时监测,为港口生产和现场管理提供先进性的管控手段。2023年,营口枢纽完成货物吞吐量3697.7万吨,完成多式联运箱量75.4万TEU,约占全国同类业务总量的7%,约占东北同类业务总量的45%。
(四)指导自贸区开展特色业务
1.指导大连自贸片区改革大宗商品交易模式。推动完成全国首单原油线上竞价交易,标志着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和辽河油田公司原油正式启动销售改革,在线上进行现货交易,简化了交易流程,减少了交易风险,降低了现货的流通成本,通过建立市场化的定价机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为大宗商品企业提升信息化水平、提高服务水平和经营质量起到了良好示范效应。
2.指导营口自贸区以互联网项目为中心,加强数字基础建设。营口自贸区工业互联网园区项目总投资5.51亿元,项目已完成投资2.57亿元,2024年计划完成投资2.4亿元。项目分为实体基建与数字基建两部分,实体基建包括工业互联网展厅等,数字基建包括园区数字底座、智慧管理、特色产业服务平台等内容,重点建设工业互联网+网络货运综合服务管理等五大平台。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省将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并利用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促进商品交易方式转型升级;优化省地方金融监管综合信息系统,提升非现场监管效率,支持交易场所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继续支持大宗商品及大宗商品贸易企业创新发展,指导有条件的地区发挥政策杠杆作用,进一步发挥期货市场龙头带动作用,赋能大宗商品交易信息化建设。
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