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045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2日
- 编辑:金融办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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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供应链金融作用支持科技产业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省委金融办(省地方金融管理局)高度重视,会同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辽宁及大连监管局、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国资委等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推进工作情况
一直以来,省政府高度重视金融服务科技企业发展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省委金融办会同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科技、工信、财政等省(中)直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政策引导,创新工作方式,搭建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发挥供应链金融作用、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与服务,充分依托核心企业信用以更好满足上下游中小科技企业的综合性、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
(一)加强对产业链供应链发展的顶层设计。一是研究出台指导意见。为全面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近年我省印发了《辽宁省关于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改造升级“老字号”产业链,培育壮大“新字号”产业链,做好提链、强链,特别是要进一步提升汽车、重大成套装备、高档数控机床、海洋工程装备等重点产业链发展水平。二是研究制定总体方案。在出台指导性意见的基础上,为推动工作有效落地,结合我省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重点发展方向,对标省“十四五”规划纲要,我省还制定了《关于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的总体方案》,明确要拉长产业链条,推进产业基础能力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汽车、输变电装备、燃气轮机、压缩机、船舶与海工装备等重点领域形成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
(二)搭建线上数据信息服务平台。一是上线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近年来,省委金融办会同发改、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积极推进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于2022年6月30日上线运行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多方面涉企信息,为企业精准画像,帮助银企精准撮合,支持企业获得信用贷款支持。我办积极推动平台丰富线上功能,开设特色专区,为金融机构和企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融资服务。目前,平台与省营商环境局(省大数据管理局)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对接,推动与地方法人银行合作,提高认证效率,并推动地市板块上线;已与23家金融机构完成了系统专线直连,实现“银企在线互动、征信一键查询、业务线上办理”,并归集14类公共数据,发布金融产品287项,注册企业2.6万户,累计解决融资需求767.5亿元。二是加强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省营商环境局牵头制定了《辽宁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330号),要求政府部门应当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职能和责任分工,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采集核准与提供电子化、结构化的政务数据资源,保障共享政务数据资源来源唯一、内容有效、符合全省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同时,发挥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平台作用,畅通数据共享交换渠道,满足各行业领域、各地区信息归集需求。目前,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已完成与国家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14个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形成上联国家、下联各市、横向连接省(中)直部门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已累计汇聚社会救助、教育文化、市场监管、交通运输、信用服务等多领域数据,实现与130余个省(中)直部门平台系统对接。
(三)优化对产业链上下游中小科技企业信用信息服务。一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等文件要求,省发改委、省营商局等相关部门研究将辽宁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作为全省政务数据共享服务入口、交换通道、数据支撑的总枢纽,为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归集共享公共信用信息。二是强力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和修复。我省加快推进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升级改造,完善省、市、县(区)三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体系,信用数据归集的质量明显提升,信用信息异议处理和修复机制日趋完善。目前,以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核心,已实现市场监管、税务、公安、海关等30余个省直信源单位、14个市以及18个重点县区之间网络互联互通、数据传输和信息整合,归集数据超24亿条。2024年初,省政府还印发了《辽宁省推动经济稳中求进若干政策举措》,明确提出支持企业信用修复的相关政策措施。我省将充分发挥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作用,制定完善企业信用修复业务指南,为企业信用修复提供便利。这是近年我省首次研究制定企业信用修复政策,将通过及时提醒和帮助企业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信用修复,最大程度降低企业因失信造成的不良影响,释放企业发展活力。
(四)加大财政政策支持。一是省财政厅积极支持产业链构建,安排35亿元专项资金(包括“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20亿元、科技专项资金10亿元、“兴辽英才”专项资金5亿元),全力支持科技创新、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等重点领域发展,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高产业链现代化水平。2023年,省工信厅对“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扩大“贷款贴息”支持范围,除支持企业新建、实施技术改造项目的固定投资贷款贴息以外,新增支持中小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有利于更好撬动社会资本投入。省科技厅聚焦4个万亿级基地和22个重点产业集群发展需求,由各领军企业牵头,围绕高端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储能与氢能、集成电路等重大战略方向,组织实施创新联合体重大专项7项,实施“揭榜挂帅”攻关项目,开展科技计划项目120项。二是建立科技企业贷款贴息机制。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2021年我省还建立了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再贷款贴息政策,对于获得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支持、纳入省科技厅支持名单的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政策支持对象包括:资格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评价系统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省科技厅备案的省级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等。对获得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政策支持(平均利率5%)、纳入省科技厅支持名单,且单户企业贷款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科技企业,由省财政给予贷款本金2%的贴息支持。
(五)加强供应链金融创新产品研发和推广。加强对银行机构工作指导,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为企业量身设计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服务,并加强对适宜推广的数字供应链金融产品推广应用,丰富金融供给,进一步提高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融资的便利度、可得性。目前,省内沈鼓集团、沈飞集团、东软集团、特变电工等大型龙头企业和芯源微电子、富创精密、拓荆科技等集成电路装备制造“盟主”企业均已获得银行大额授信支持。经头部企业的“搭桥牵线”,银行机构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与服务,有效提升了全链条资金供给效率。如建设银行利用“科企GPS”工具准确识别定位链主企业信息,为某航空航天企业供应商在负利润的情况下新增授信1.2亿元,实现了不依赖核心企业信用额度的供应链金融新模式;光大银行以华为公司为核心企业,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利用订单贷产品服务二级销售商70户,累计投放贷款49笔、金额1.03亿元;华夏银行与中铁九局、中建二局合作,为上游客户提供“中企云链”供应链金融业务,累计放款8亿元;招商银行对核心企业和研科技授信1.5亿元,并设计供应链融资服务方案,利用云证平台,在不影响核心企业资金使用情况下,向其供应商13户,投放资金1714万元。同时,近五年,省内财险公司为科技企业重大技术突破提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保障180亿元,累计支持250余家相关企业770个创新项目,一定程度降低了重资本投入企业在技术改造、装备更新等方面风险。
(六)强化货币政策工具资金保障,加强风险监控,确保供应链金融规范发展。一是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效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对科技型企业和重点产业链的金融支持作用,灵活运用各项政策工具的低成本资金优势,引导金融机构让利科技企业,降低企业融资成本。2023年,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引导金融机构为331户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15.8亿元;运用科技创新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为1291户科技型企业发放贷款269.5亿元。人民银行大连市分行开展“链链通”再贴现业务试点,简化办理流程,专项支持重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票据贴现,加大低成本资金支持力度。截至2024年2月末,已累计办理“链链通”再贴现915笔,金额17.3亿元,平均贴现利率2.04%,低于同期同档次贴现利率0.23个百分点。二是加强工作督导。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等部门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现场督导、摸底调研,通过座谈、走访银行机构、核心企业及上下游企业,主动寻找契合点,为省内重点产业链建设提供有效金融支持。从整体看,省内银行机构提供产业链金融服务仍以传统信贷业务为主,供应链金融业务虽上升态势,特别是国有大行由于市场地位、业务覆盖面和科技实力的优势,在线上供应链金融业务方面有较好发展潜力。三是下发监管政策文件。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通知》,从绩效考核、对接信息平台、应收账款确权等多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及时转发总行《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提出工作要求,指导推动省内金融机构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等相关业务,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严格供应链金融的监管约束。
二、下步工作安排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下一步,省委金融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吸收借鉴,全力以赴做好落实。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强政策引导,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应用,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与服务,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银企对接,着力提高金融服务产业链供应链、服务科技创新的质量和效率,为科技企业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一)全面加强工作研究谋划。深刻认识供应链金融服务所具有的产业关联性高、金融风险性低、拉动地方经济能力强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吸纳借鉴您所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梳理工作思路,不断进行再研究、再落实,加强金融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共同形成工作举措,适时向省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在发挥供应链金融作用等方面再下功夫。同时,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结合我省财力状况,研究在基金设立、财政补助等方面的有关政策,形成工作合力。
(二)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科技企业发展。与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等部门紧密协作,指导银行保险机构规范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推动供应链金融创新,将金融服务向上游供应前端和下游消费终端延伸。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与核心企业合作,推动核心企业为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有效增信措施,帮助上下游中小科技企业提升融资能力。推动金融机构合理配置供应链融资额度,合理核定供应链核心企业、上下游链条企业的授信额度,满足供应链上下游合理融资需求。
(三)强化部门间协同配合、信息共享。充分发挥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功能作用,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金融科技手段,整合企业各类信用信息、政府扶持政策等资源,为金融机构和企业提供信用查询、信用评估、融资撮合等金融服务,发挥好线上融资对接功能,真正实现信用信息共享,优化供应链金融的运行环境,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可得性,纾解科技企业融资难题。
(四)继续开展多层次政银企对接。不定期召开金融机构工作会议,加强在产业链金融方面的政策引导。加强与工信、国资等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组织相关行业领域核心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促进政银企交流,加强供应链金融产品的宣传推介,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供应链金融业务规模。推动金融机构深入产业园区、开发区,对接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切实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
(五)持续加强创新产品研发推广。与省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结合各行业领域内核心企业及上下游中小企业融资需求,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创新发展线上金融产品与服务,为企业量身定制供应链金融产品,满足科技企业个性化、多元化融资需求。加强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将较为成熟、适宜推广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发送各市,推动各市在市级层面开展银企对接,促进供应链金融产品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金融工作、科技企业发展工作的指导、支持和帮助,我们将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落实,与您一道,共同努力为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