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149号提案《关于积极化解我省新增信贷规模减少问题助力辽宁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4日
  • 编辑:金融办管理员
  • 来源:省金融监管局

石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化解我省新增信贷规模减少问题助力辽宁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2020年全省贷款增长情况

  2020年,由于受锦州银行改革重组以及疫情期间企业开工不足、有效需求仍显不足、地方银行风险制约投放等因素影响,我省贷款增长有所放缓。截至2020年末,全省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52209亿元,同比增长5.3%,低于去年末4.9个百分点,全年新增2627亿元,同比少增1857亿元。若剔除锦州银行剥离资产因素影响(804亿元),贷款余额增速可达6.9%,低于上年末3.3个百分点;全年新增可达3431亿元,同比少增1053亿元。

  从贷款趋势看,2020年我省贷款增速呈现下降趋势,从上年末的10.2%逐步降至5.3%,与全国平均增速差距逐步拉大,从上年末相差1.7个百分点扩大至7.2个百分点。从贷款增量看,2020年我省贷款新增较少,仅新增2627亿元,同比少增1857亿元,占全国贷款新增比重为1.3%,低于上年末1.4个百分点。在全国各省排名也从上年末的第12位降至第19位。

  二、主要推动工作情况

  (一)加强与银行机构总部战略合作

  争取全国性商业银行总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一是2020年11月,省政府与中国银行就“十四五”时期双方加强全面战略合作达成一致,并于11月12日签订战略协议。根据协议议定,中国银行将提高我省制造业中长期资金投放和信用贷款占比,重点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支持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并将向先进制造业、石化产业升级等重点领域投放资金1100亿元。二是2020年12月省政府与进出口银行签订战略协议,协议议定,进出口银行将优先支持辽宁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和服务型制造业发展,促进辽宁制造业龙头企业“走出去”。其中,计划对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鞍钢股份有限公司、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等省内多家制造业企业提供贷款60亿元。

  (二)加强对金融机构考核激励

  一是积极落实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奖励政策,2020年,合计向省内92家金融机构发放奖励资金9955.6万元,其中向服务民营企业成效较好的16家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发放奖励资金5954万元,向76家运用央行复工复产再贷款发放小微企业贷款的地方中小银行发放奖励资金4001.6万元。二是研究制定银行机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考核激励方案,采取定量与定性考核结合方式,将小微企业贷款等数据纳入对银行机构量化考核,并对创新金融产品、加强银担合作等进行定性考核,督促银行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2020年,省开行、省建行、招行沈阳分行等10家银行机构考核评价为“好”。三是加强银保监局的监管引领作用。指导银行机构科学制定小微信贷计划,连续两年组织开展小微金融服务监管评价。要求用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专项再贷款等优惠政策,加快推进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支持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

  (三)促进政银、银企交流对接

  一是落实政银企双月座谈会机制。2020年3月、4月、6月、8月和10月推动省政府连续召开了五期政银企双月座谈会,分别围绕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加强高校债务管理、支持中小微企业和国有企业发展、提高全省重大项目及重点领域支持力度、促进对消费和外贸领域以及招商引资项目金融服务等主题进行座谈交流,部署金融支持相关领域发展工作。会上,将相关部门调度的合计项目1112个、融资需求549亿元发送银行机构,促进银企对接,加快信贷资金精准落地。二是组织调度2020年各市项目融资需求,将合计1715个中小企业项目、709亿元融资需求发送省内各银行机构,引导银行信贷资金精准支持民营、中小企业。截至2020年末,全省中小企业贷款余额25292亿元,比年初新增1040.8亿元。

  (四)促进金融创新产品推广应用

  一是组织省内银行机构调度支持中小企业、“三农”领域发展的金融创新产品,梳理汇总后,将基于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创新研发的工行“抗疫贷”、“科技贷”、建行“云税贷”、中行“供应链融资”、“税贷通宝”、盛京银行“专利权质押融资”、农行“惠农e贷”、广发银行“扶贫贷”等21个产品发送各市,促进各地区加强创新产品的推广使用。二是在政银企双月座谈会上,推动金融机构将适宜推广、较为成熟的农行“惠农e贷”、工行“经营快贷”、邮储银行“农担贷”、省农担公司“创业宝”、中华财险“保险+期货”模式等金融创新产品向参会省直相关部门及企业进行宣传推介,加强银企对接互动,促进创新产品推广应用。三是支持银行机构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规模,持续加大对科技企业的资金支持。2020年,全省完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91笔、实现融资28.2亿元。其中,商标质押融资23笔,融资8.4亿元;专利权质押融资68笔,融资19.8亿元。

  (五)推动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一是积极推动省级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了全省及各市金融与税务数据共享机制。发布1112个融资项目、549亿元融资需求,便于金融机构更好地对接。截至2020年末,平台注册融资企业215家,投资机构142家,成功对接项目2个,成功对接金额1734万元。二是支持各地区建设各具特色的平台。沈阳市参照搭建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和企业征信平台两个平台。其中,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主要是通过线上发布各类金融产品和企业融资需求,企业征信平台利用大数据和征信报告来提升金融机构信贷审批和风险管理能力。目前,两个平台已互联互通,平台内注册金融机构32家,注册企业505户,发布需求182项,协助实现放款7900余万元。营口市组建“金小二”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平台兼备银企撮合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股权融资服务、融资担保服务以及监测预警5大功能,有效满足中小微企业多样化金融需求。截至2020年末,平台注册银行和小贷公司34家,发布金融产品157项,注册企业4126户,发布需求631项,融资需求122万元,协助实现放款57万元。

  三、下步重点工作

  一是深化与开发性、大型银行合作。推动省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总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发挥开发性金融的逆周期调节作用,利用大型银行的综合金融优势,加大对辽宁实体经济全方位金融支持。

  二是推进2020年度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奖励。会同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保监局等金融监管部门对2020年度省内银行机构申请奖励证明材料进行核验,形成《2020年度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奖励方案》。经省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

  三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密切关注地方中小银行经营风险。继续开展企业债券风险排查,及时做出风险提示。稳妥处置重点企业债务风险,防止向中小银行转移蔓延。

  四是深化地方中小银行改革。推动高风险农合机构改革化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积极争取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指导和支持,稳妥推进城商行改革重组,提升经营发展能力。

  五是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督促银行利用多种方式压降不良贷款。完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功能,引入企业纳税、水电费等公共信用信息,为金融机构支持企业提供参考。

             省金融监管局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