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大力推动企业上市(第1060号)建议的答复函
-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4日
- 编辑:金融办管理员
- 来源:
杨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动企业上市的建议》收悉。经与省财政厅、省工信厅、辽宁证监局、大连证监局等有关单位会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企业上市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多次做出批示指示,各职能部门发挥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企业上市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22年以来,我省新增上市公司8家,为历史最好水平。目前尚有2家企业已完成注册等待发行,2家企业正在交易所审核,26家企业在辽宁、大连证监局辅导备案。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顶层设计,建立企业上市培育机制
推动省政府出台《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21〕10号),支持上市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出台《辽宁省企业上市倍增计划行动方案》(辽政办发〔2022〕23号),对“十四五”期间全省企业上市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照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新三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准入条件,分类发掘储备上市后备企业。明确到2025年底,全省上市企业数量确保达到120家,力争实现150家,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市到年。
(二)强化政策落实,完善企业上市服务机制
2022年、2023年,推动省政府连续召开“全省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会议”,部署企业上市工作。省金融监管局印发《关于落实企业上市倍增计划行动方案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辽金监通〔2022〕9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包片督导推动企业上市工作的通知》(辽金监通〔2023〕45号),进一步督促各市金融局设立辅导备案企业服务专班,设立省上市后备企业库企业服务秘书,建立企业上市问题台账,厘清责任主体,设定问题解决期限;建立省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协调机制,26家省(中)直部门联动发力,“一企一策”为企业解决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近年来,为朝微电子、东和新材、达利凯普等10余家企业协调出具历史沿革证明,协调加快办理土地、采矿权证等事宜,加快企业上市进程。
(三)优化资金扶持政策,降低企业上市融资成本
根据资本市场创新改革实际,会同省财政厅不断完善支持企业上市政策,降低企业上市融资成本。一是修订《辽宁省支持企业上市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化审核流程和申报材料,提高补助资金审核拨付时效,提升企业获得感。政策施行以来,共计向76家企业拨付扶持资金近3.5亿元,其中2022年,向24家企业拨付扶持资金0.71亿元。二是制定北交所上市补助政策。为支持企业抢抓北交所上市机遇,研究制定北交所上市企业补助政策,对北交所上市企业分阶段给予总额不超过800万元的补助。三是出台《辽宁省推动企业上市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激励措施实施办法》,对推动企业上市工作成效明显的前三名地区给予资金奖励,调动各市推动企业上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加强与证监系统交流,建立合作机制
一是与辽宁证监局、大连证监局常态化联合开展工作,近年来在推动企业上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及债券市场信用修复工作中均取得一定成效。二是省金融监管局负责同志分别与沪深京三大证券交易所负责同志进行会商,就加快推动我省企业上市工作深入交流,为我省企业赴各板块上市争取支持,营造良好服务环境。三是沪深京三大交易所均在我省设立辽宁服务基地,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投融资路演及交易所专家深入企业调研等活动,为我省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提供更多机会。
(五)深入挖掘上市后备资源,促进金融机构对接服务
2023年2月,省金融监管局组织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等相关省(中)直部门和各市金融局筛选150家企业纳入省上市后备企业库,并将后备库265家企业名单通过省金融监管局门户网站及其他媒体渠道向社会公布,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提升上市后备企业形象,扩大上市工作影响力,促进金融机构主动上门对接服务。
(六)加强培育宣传,服务中小企业加快上市工作进程
2023年2月和6月,联合辽宁证监局、大连证监局分别会同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辽举办资本市场服务活动,全省共计500余家次企业直接参与到活动中;此外,2022年以来还举办其他各类资本市场培训10余场,共计千余家次企业参与培训,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解读和成功案例剖析,引导企业拓宽融资视野,提高企业上市实操能力,坚定企业上市信心。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您“关于大力推动企业上市的建议”的意见建议,下一步,省金融监管局将继续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力度,优化企业上市服务环境,推动更多企业借助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发展。
一是深入实施企业上市倍增计划。省金融监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上市倍增计划要求,围绕既定任务目标,抢抓北交所扩容的政策机遇,采取有效措施,创新工作举措,以长期钉钉子精神,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
二是夯实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基础。继续开展省上市后备企业库入库企业筛选工作,重点筛选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并根据企业上市进程分类施策,提供上市精准培育服务。
三是发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继续坚持“随报—随收—随办”原则,会同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一企一策”研究解决企业上市难题,依法合规为企业出具确认意见或办理相关权证等事宜,助力企业早日实现上市融资目标。
四是持续开展上市分片督导工作。持续开展分市包片督导工作,指导各地发挥上市“专班”和“服务秘书”作用,加快解决上市难题,深入挖掘上市后备企业,夯实上市工作基础,加强企业上市工作宣传,引导优质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快速发展。
五是强化上市培训宣传工作。联合辽宁证监局、大连证监局、证券交易所及中介机构等,面向全省企业,举办各类资本市场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高企业对资本市场认知,提升企业上市实操能力,营造企业上市良好氛围,坚定企业上市信心。
省金融监管局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