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334号建议《关于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增信机制助力建设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的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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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增信机制,助力建设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科技创新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省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保监局等部门密切配合,持续加大对全省科技型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力度。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机构建设方面
一是2019年12月起,按照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为加快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加大财政金融对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我省采取省、市共建方式,由辽宁省融资担保集团和沈阳、大连、鞍山、朝阳、盘锦5市财政分别按1:1比例出资组建5家科技融资担保公司,主要面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科技创新领域提供增信服务。其中,沈阳、大连科技担保公司经营范围为全省,其他3市科技担保公司经营范围为本市,有力兼顾了辽西地区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
二是5市科技担保公司成立以来,以成长潜力大、技术领先优势明显、具有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目标,以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新兴产业为重点服务方向,优先支持雏鹰、瞪羚、专精特新等优质骨干企业。截至2022年4月末,5市科技担保公司累计担保额68.18亿元,在保余额38.38亿元,共为1565户科技型企业提供了增信服务,本年新增综合担保费率仅为0.84%。其中,盘锦、朝阳两市科技担保公司在保余额2.67亿元,缓解了辖区内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政策制定方面
一是2020年11月,我省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20〕26号),提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坚守准公共定位,围绕战略性新型产业,扩大对高成长性、知识密集型企业的融资担保规模,要逐步将平均担保费降至1%以下;5市科技担保公司要支持成长潜力大、技术领先优势明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软件著作权的高企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引导融资担保公司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增信支持力度,撬动信贷资金流入。
二是2021年11月,省金融监管局会同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融资担保公司服务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指导意见》(辽金监发〔2021〕6号),提出“鼓励融资担保公司结‘专精特新’和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资产特点,研究通过知识产权等反担保方式,探索创新场景化、个性化和特色化业务产品;5市科技融资担保公司不应以实物资产抵押作为强制性反担保措施”,引导科技融资担保公司创新产品及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专业化机构作用。
(三)补偿机制方面
一是2019年,我省安排2.9亿元专项资金,用于省级再担保业务的风险补偿。2021年,修订《辽宁省担保再担保体系风险补偿及保费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辽财金规〔2021〕2号),将资金用途调整为风险补偿及保费补贴。《办法》中对科技型担保公司给予了倾斜,对5市科技担保公司承担40%的风险补偿,比其他符合分险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多20%;对5市科技担保公司开展的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给予年化1%的担保费补贴,特别是对其开展的100万元及以下且免收担保费的融资担保业务,给予年化2%的担保费补贴,与其他融资担保机构获得年化0.5%的担保费补贴相比,补贴力度有所提高。
二是2016年,我省建立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省级引导基金为5000万元,在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锦州、阜新、辽阳、盘锦、朝阳10市进行试点,各市按照2:1落实配套,基金共1.5亿元。2022年,为更好地发挥此项基金作用,我省修订了《辽宁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辽知发〔2021〕7号),建立风险补偿基金、银行、担保(保险)等多方风险共担机制,纳入风险补偿基金支持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产生的本金损失,由基金按照不超过40%的比例分担。同时,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风险补偿基金可对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给予不超过贷款金额0.5%的保险费、担保费补贴。
三是由于我省各市财政状况不同,目前仅有沈阳、大连、抚顺、锦州、盘锦建立了风险补偿资金。其中,在辽西地区,锦州自2021年起,每年在预算中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风险补偿、降费补贴和补充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盘锦市自2020年起,建立持续的业务风险补偿机制,由市财政及各县区每年共出资700万元注资进入盘锦市融资担保集团,不断提升担保机构的资金实力和服务能力。
(四)合作对接方面
一是针对科技型企业创新性强、成长性好的实际特点,5市科技担保公司主动对接银行客户资源,共同创新业务模式和产品,推出“园区集合贷”“科惠贷”“科粮担”“专精特新贷”“科融担”等创新产品。同时,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应用,2021年5市科技担保公司全部担保业务中纯信用占比达到78.3%,少量采取反担保措施的业务中,个人和企业连带责任保证占比达到60%。
二是为切实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问题,辽西地区积极组织对接活动。锦州市召开政银担对接会,加快推动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达成融资意向1.53亿元,现场签约3350万元;阜新市围绕科技领域,分别以“金融助力科技企业”、“金融服务新兴产业为主题”,召开“政银担”现场对接会,宣传介绍金融产品5个,对接科技型企业8家,融资需求5600万元;盘锦市科技担保公司参加盘锦市科技成果展,积极对接参展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为22户企业解决了2.1亿元融资需求;朝阳市科技担保公司联合相关部门对区县工业园区及经济开发区的105家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开展“大学科技成果进园区”、“企业组织增长分享会”等活动,提高了服务的精准度。
二、下步工作
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我们将重点围绕以下四方面开展工作,加大对辽西地区科技型企业的增信支持,助推辽西地区更好地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建设,促进辽宁区域协调发展。
(一)发挥引领作用。一是推动省融资担保集团开展直保业务并扩大覆盖范围,对辽西地区科技型企业给予关注和支持。二是指导省担保集团将辽西地区更多的融资担保公司纳入省再担保体系,并引领体系成员按照我省支持辽西地区发展的工作部署开展业务。三是在省担保集团“总对总”合作协议框架下,推动银行机构加强与辽西地区体系成员的合作,通过标准化、批量化的业务模式,落实风险分担和利率优惠政策。
(二)加强机构建设。一是指导辽西地区7家政府性担保机构坚守准公共定位,积极减费让利,将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针对科技型企业“轻资产”的特点,推进知识产权、专利权和著作权质押等贴合科技型企业特点的反担保措施推广应用,降低反担保门槛。二是支持辽西地区有条件的市县区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资,增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服务能力。三是联合金融、财政、科技、工信、知识产权等部门组织开展“政银担”走进辽西地区融资对接活动,着力为辽西地区高新技术企业、各类“专精特新”等科技型企业服务。
(三)发挥专业优势。一是指导盘锦、朝阳2家科技担保公司聚焦主责主业,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结合区域特点,为科技型小微企业量身定制业务产品。积极复制沈阳、大连2市科技担保公司“首贷保”“高新成长贷”等成熟产品,加大对区域内首贷户及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二是推动沈阳和大连2家科技担保公司跨市经营,与辽西地区市、县、区、园区建立合作关系,扩大辽西地区科技型企业增信服务的覆盖面。三是鼓励银行机构在辽西地区开设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围绕辽西地区特点创新金融服务产品,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在辽西地区推动“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通过“积分制”识别发现创新能力强、发展潜质好的企业,为积分排名靠前的企业提供增信支持。
(四)完善补贴政策。一是推动建立全省政府性担保机构容错机制,激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敢担、愿担的内在动力,根据实际情况,适度上调风险补偿比例,用好用足省担保再担保风险补偿及保费补贴专项资金,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增信支持力度。二是发挥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作用,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分担机制,强化与辽西地区各市资金池联动,扩大现有资金池规模,引导金融机构为辽西地区科技型企业提供贷款。三是推动辽西地区有条件的市县区设立风险补偿及保费补贴资金,降低担保公司风险和服务成本。
省金融监管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