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65号建议《关于深化产融结合、加大金融创新,切实解决我省民企融资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0日
  • 编辑:金融办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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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功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产融结合、加大金融创新,切实解决我省民企融资问题的建议》(第1165号)收悉。经与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保监局、省财政厅会商,现向您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全省金融业紧紧围绕省委改革工作、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工作安排,积极推进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优化金融环境等重点领域工作,着力解决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持续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12018年融资情况。全省社会融资规模稳步增长,全年增量为3796亿元,居全国第18位;增量占全国比重2%,与上年持平。年末,全省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44985亿元,同比增长9%,新增3667亿元;贷款增速由2017年末的6.7%逐步上升至9%,与全国差距从5.4个百分点缩减至3.9个百分点;其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070亿元,同比增长13.2%,当年新增1291亿元,高于全部贷款增速4.2个百分点。资本市场实现融资1179.5亿元,分别是39家企业股权融资346.2亿元、25家企业债券融资833.26亿元;其中境内上市公司融资382.6亿元、居全国第九位,新三板企业融资19.1亿元、居全国第十位。此外,小额贷款公司当年发放贷款196亿元,贷款余额311亿元;典当行当年发放当金48.2亿元,典当余额21.5亿元。 

  2、金融环境建设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引导。相继出台《全省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奖励办法》、《金融支持外贸企业发展行动方案》、《关于深化对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鼓励和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民营、小微、外贸等重点领域。二是增强金融机构的服务实力。2018年推动和支持盛京、营口、锦州等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发行金融债融资380亿元,增强其资本实力;全年4次实施存款准备金定向降准政策,累计释放资金499亿元;充分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工具,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能力。 

  3、金融机构建设情况。2018年末,全省共有各类法人或省级分公司(省级分行)的金融机构2017家、总资产8.7万亿元。分别是,银行法人机构及省级分行217家,其中法人机构143家(城市商业银行15家、村镇银行66家、农信机构61家、民营银行1家),银行业总资产8.2万亿元;保险法人公司及省级分公司117家,其中法人机构5家;证券法人公司及省级分公司56家,其中法人机构3家;期货法人公司及省级分公司28家,其中法人机构3家;非银行业法人金融机构16家,其中:信托公司1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6家,消费金融公司1家,金融租赁公司1家,财务公司7家;地方类金融机构1583家,其中:融资担保机构378家,小额贷款公司549家,典当行478家,融资租赁公司173家,商业保理公司3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2家。 

  4、资本市场建设情况。201811月以来,鞍山七彩化学、亚世光电2家企业先后通过证监会IPO审核,于今年在深交所上市;目前我省境内上市企业76家,居全国第13位。2018年,全省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9户,挂牌企业总数达224家,居全国第13位;全省新增10家证监局辅导备案企业,辅导备案企业总数达21家;25家公司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具等在债券市场融资833.26亿元。 

  5、金融创新服务情况。一是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2018年,我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242项,如:建行专门开发了大数据信贷产品信用快贷,实现借款人随时随地线上申请和支用贷款,资金最快3分钟到账;营口银行推出接力贷创新产品,通过实行无还本续贷2018年为企业节省转贷成本2000万元。二是指导省担保集团建立3亿元转贷扶持资金,将资金使用费率参照市场平均费率下浮50%,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应急转贷服务,降低企业资金成本。三是深化我省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2018年末,累计建立小微企业信用档案9.1万户,其中3万户企业取得了金融机构授信意向。四是推动开展应收账款质押专项行动。2018年末,累计融资成交笔数3280笔,累计融资2226亿元。五是推动金融租赁公司充分发挥作用。截止1季度末,锦银金融租赁公司已累计发放租赁资金160.42亿元,其中在我省投放38.35亿元、占比23.9%,租赁资产投放客户主要分布在航空、医疗、装备制造、汽车制造等领域,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6、纾困基金建设情况。2018年上市公司大股东股票质押风险,在政府部门重视和协助下、在企业积极自救和股票行情回暖等因素影响下,已经得到有效控制和缓解。目前,我省上市公司中第一大股东股票80%以上质押的公司21家,其中沈阳市6家、大连市8家、鞍山市3家。针对股票质押风险主要集中的沈阳、大连、鞍山3市,我局对3市纾困方案进行了重点的部署和调度。一是沈阳市,已妥善化解了蓝英装备、荣科科技大股东股票质押风险;并由沈阳盛京房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发起设立两只纾困基金,沈阳银河战略产业发展基金辽深建信共赢股权投资基金,基金设立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过程中。二是大连市,曾由国有平台公司大连装备投资集团与有参与意向的证券等金融机构进行沟通,并就申请设立纾困基金事宜上报市政府。鉴于目前股票质押风险已经缓解,暂无进一步工作进展情况。三是鞍山市,确定由鞍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城投”)与质权券商共同出资设立鞍山市民营上市公司风险缓释基金。2019418日,鞍山市举行了民营上市公司风险缓释基金签约仪式,海通、申万宏源、万联等证券机构与鞍山城投签订了合作协议,标志着基金设立工作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9年,全省金融业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借鉴提出的深化产融结合、加大金融创新、解决民企融资的意见建议,持续开展金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努力扩大金融服务供给 

  一是推动银行机构加大对企业信贷投放力度。走访省内主要银行机构,督促各行围绕小微企业、乡村振兴发展等薄弱领域实际需求,加大金融支持;推动银企项目对接,调度各市组织融资项目和融资需求与银行机构对接,促进信贷资金精准落实。二是推动省担保集团牵头构建省再担保体系,与银行机构签订风险共担的银保合作协议,增强省再担保体系成员单位与银行间的业务合作,有效服务全省民营经济发展。 

  (二)积极推动金融创新服务 

  一是落实好政银企双月座谈会机制,促进银政、银企信息交流;加强与工信、科技、农业、商务等各行业部门的合作,定期开展各领域的专题对接活动;组织银行机构与企业面对面地充分协商、直接提供融资服务;调度银行机构的创新产品,向企业、各地区推介,促进推广应用。二是推动大商所开展期货品种、工具、市场创新,推进粳米、生猪、干辣椒等期货上市或立项,做好玉米期权上市工作,继续做好“保险+期货”试点,多领域、多角度推进产业服务拓展工作。 

  (三)大力推广直接融资渠道 

  一是抓住科创板设立并试点注册制的资本市场改革机遇,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推动我省科技创新企业积极申报科创板上市,进一步扩大辽宁上市公司板块。二是出台企业上市扶持政策,从降低企业上市成本、优化上市服务环境,明确省级财政将对上市企业给予资金奖励等方面着手,优化企业上市的政策环境。三是加强资本市场融资宣传工作。通过组织开展座谈、培训、调研、实地观摩企业上市仪式等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企业在资本市场通过股权、债权融资的宣传推广活动,引导企业了解并运用资本市场融资渠道。 

  (四)持续优化金融服务环境 

  一是出台优化金融环境的政策文件。以优化金融机构经营发展环境和实体企业融资服务环境为主线,通过信用体系、行政服务、融资渠道和风险防控等重点领域建设,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健康发展。二是维护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通过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务违约、上市公司退市等风险的防控工作,积极改善我省企业融资的信用环境,畅通企业融资多样化的渠道。 

                              省金融监管局 

                             201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