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业投资机构激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10 09:40:40
各创投机构:
为进一步激发创业投资发展活力,省级财政按照创业投资机构新增投资规模的1%给予每年最高1000万元的财政激励,目前正在开展2025年度创业投资机构激励资金申报工作。请各创投机构按照《辽宁省金融支持企业发展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辽财金规〔2025〕10号)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于10月20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邮寄至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申报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rb86902992@163.com。
附件:《辽宁省金融支持企业发展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
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7号
联系人:刘禹麟,13940127711
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