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233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233号
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2-28 17:41:20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25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主席 吴清
2026年2月24日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25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主席 吴清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