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要求,辽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决定聘任北京德恒(沈阳)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单位。聘任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现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