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经我局批复,共有16家小额贷款公司注销小额贷款业务资格(详见附件),不再纳入我局监管范围。
上述公司中注销小额贷款业务资格但保留法人实体的,自批复日起,不得继续开展小额贷款业务,但公司仍保留对原有债权债务的法律权利,应持省金融监管局注销批复文件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名称和业务范围不得含有“小额贷款”等字样。
上述公司中注销小额贷款业务资格且注销法人实体的,自批复日起,不得继续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应持省金融监管局注销批复文件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公司应成立清算组,依法了结债权债务。
请各市金融局做好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注销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其积极稳妥办理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全省注销业务资格小额贷款公司名单》
省金融监管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