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金融监管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2023年2月3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向省金融监管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视集中反馈会议精神,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落实巡视整改责任
省金融监管局党组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落实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过硬的作风,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省委部署要求,传达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视集中反馈会议精神及省委第六巡视组“一对一”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对照检查,深入剖析原因,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党组书记多次召开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统筹推进。
二是坚持以上率下,认真履行整改落实政治责任。局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每半月听取工作进展,及时解决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从个人严起,亲自抓、负总责,部署重点工作、研究重点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分别担任六个专项整改工作负责人,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推动分管领域、协调配合其他领域整改落实。
三是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工作实效。主动认领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视集中反馈的典型问题和共性问题,坚持把“一对一”反馈的问题与民主生活会查摆的问题捆在一起,制定总体整改方案和专项整改方案,逐项建立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具体人员,形成上下共抓整改的浓厚氛围。坚持 “当下改”与“长久立”,既聚焦金融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全面从严治党、干部队伍建设等重点问题,带动各类问题整改;又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建设,破解深层次问题,建立健全19 项制度规定。
四是坚持结合融合,注重拓展整改工作成果。自觉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金融工作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安排,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抓落实。先后召开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营商环境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暨全面从严治党、主题教育、决战四季度决胜首战年等动员部署会议,不断充实整改措施,把整改工作落实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主题教育等工作之中,贯穿到推动建设发展的一个个具体“场景”。
二、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坚定不移推动省委巡视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截至目前,已完成集中整改阶改任务并取得明显成效,长期整改任务取得阶段性进展,正在持续推进。
(一)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统筹推进金融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一是持续深化理论武装,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见成效。认真抓好年度理论学习,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刻领悟贯穿其中的世界观方法论以及立场观点方法。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组织专题学习研讨,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提升贴近企业的融资服务工作水平。深化与金融机构总部合作,举办辽宁省与中央金融机构战略合作协议签约暨银企对接会,与17家中央金融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加强银企对接交流,年初以来组织各种形式的银企对接和融资促进活动10余场次。拓展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作用,通过“银企在线互动、征信一键查询、业务线上办理”,累计帮助解决企业融资需求近700亿元。大力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出台北交所上市补助政策,扩大上市后备企业库规模,优化上市服务环境。年初以来,举办资本市场各类活动17场,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累计培训企业家及政府工作人员超万人次。提升融资担保增信功能,推动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提升业务规模及覆盖面,更好发挥行业引领作用。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辽宁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工作指引(试行)》,激发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敢担、愿担、能担的内在动力。
二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搭建科技型企业融资对接平台,缓解科技企业融资难题。指导金融机构为科技企业量身定作“辽科贷”“辽知贷”等业务产品,实现线上申请、自动审批、随借随还,“辽”系列金融产品累计投放超300亿元。推动沈阳市科技担保公司与省交行、沈阳市产业投资集团创新推出“投贷同动”模式,为我省科技型企业发展提供更加多元化的资金支持。引导地方金融组织支持科技企业发展,印发《关于全省地方金融组织助力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倡议书》,倡导各类地方金融组织发挥金融“毛细血管”功能作用,助力我省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截止10月末,五家科技担保公司在保余额同比增长51%。指导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加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做好“专精特新”专板建设,发挥上交所辽宁服务基地作用,推动和培育挂牌企业向资本市场更高层次发展。辽宁股交中心挂牌展示企业达2600多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占比35%。支持普惠金融服务设施建设,推动设立东北首家“续贷中心”、8个市设立“首贷中心”,支持3200个市场主体获得贷款。修订支持企业上市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举办“资本市场服务周辽宁行”等系列活动,开展合规运营、资本运作等专题培训,提高企业上市融资能力。
三是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工作部署,持续深化金融改革和创新。推动金融业发展规划落实,制定金融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对“十四五”后三年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提升金融支持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精准度,积极开展产业链金融调查研究,针对性推动金融机构完善产品与服务。推动全省电力能源产业链金融合作,实现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与“电e金服”平台互联互通,持续扩大电力能源产业链金融服务规模。打好金融“组合拳”,进一步构建“信贷+基金”、“信贷+保险”、“信贷+担保”等多种金融工具联动机制。持续加强金融工作创新,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提升系统功能,进行舆情风险排查,严防新增风险隐患。发挥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作用,推动平台与多家金融机构实现系统直连,建立绿色金融、科创金融等特色服务专区,增强一站式服务能力。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着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
一是扛牢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细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召开年度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强调。结合年度调研工作计划和主题教育调研工作安排,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加强党的建设调查研究。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深化警示教育,以案释纪,组织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观看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片,开展深刻吸取反面典型案例沉痛教训剖析式调研,一体推进“三不腐”。强化工作落实力度,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一线解剖麻雀,提出针对性措施办法。建立工作督办调度机制,严格台账化管理,做到事事有部署、件件有回音、个个有落实,形成项目化、工程化、清单化工作闭环。
二是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清单等制度,对重点事项、大额资金使用等进行全过程监督。综合运用参加(列席)会议、专项检查、调查研究、听取汇报、办理信访举报等方式,从严从实开展日常监督。围绕推进金融改革、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等中心工作,深入开展重点领域监督。认真贯彻全省营商环境大会精神,严格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营商环境监督的部署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加大营商环境建设专项监督工作力度,持续优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
三是抓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召开党员干部大会进行部署强调,组织专题学习,深化警示教育,组织参加“清风传家”故事会等系列活动。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细化并严格落实廉政风险排查制度,定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重点事项实行跟进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研究完善规范地方金融监管的相关制度,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则等制度并严格落实,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功能。认真履行省金融委办公室职责,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完善省金融委成员动态调整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修订《省金融监管局财务管理制度》,细化《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新编印《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制度规定汇编》,强化制度规范,增强工作落实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组织学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民主生活会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清单化管理和定期调度督导、进展情况通报等机制。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组织人事工作业务培训,细化干部教育管理措施,严格政治素质考察、平时考核、选拔任用等制度规定,进一步提高组织人事工作的规范性。
二是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进一步细化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措施。组织参加省直机关工委专题培训班,举办支部书记培训和党务工作培训,组织学习支部工作条例,提高支部书记开展党建工作能力。强化考核督导,严格落实帮建指导、定期检查、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等工作,有效提高了党支部建设水平。
三是强化主动担当作为精神。聚焦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及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着力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动力。切实增强服务优化全省区域布局的工作主动性,支持沈阳市集聚金融资源,引进金融机构、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辽宁分公司沈阳营业部落户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指导加强首贷中心、续贷中心建设,降低首贷小微企业融资门槛,为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续贷服务。支持培育地方金融业态,增强资本金实力,提升融资增信服务能力。2022年,沈阳成为东北地区首个存贷款余额均突破两万亿元的城市,证券交易额和增速均位居东北首位。积极推动金融支持碳减排和绿色发展,细化制度落实,明确任务分工,持续推动落实。完善绿色金融服务,在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开设绿色金融服务专区,加强对企业的集中式绿色金融服务。与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共同组织银行机构开展绿色金融评估工作,加强对沈阳环境资源交易所的工作指导,建立绿色金融服务板块。支持沈阳市申建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四)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持续优化金融发展环境
一是强化“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意识。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持续推进市场化、法治化金融营商环境建设。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普法工作方案,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利用微信公众号、局网站、局内资讯等方式开展金融普法宣传,对全省金融局系统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积极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严格依法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制定2023年全省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工作方案,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及时在局官网公布地方金融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做好公布和解读工作。
三是加快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严格落实地方金融行政审批制度,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压减地方金融组织设立审批等工作时限,提高行政服务效率。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推行典当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提升地方金融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三、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切实推动金融工作高质量发展
通过巡视整改,省金融监管局全体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的热情更加高涨、行动更加自觉。下一步,省金融监管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安排,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决扛起巡视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已完成整改落实任务的事项着力做好深化巩固工作,对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实施台账化管理和挂账销号制度,结合正在开展的工作任务常态化长效化推进整改落实,全力推进金融事业高质量发展,在辽宁振兴发展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压实“两个责任”,以上率下引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组织路线,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全面提升党的建设质量。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持续优化地方金融环境,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服务和保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辽宁实践中作出金融工作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4-86913378;邮政信箱: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7省金融监管局机关党委;电子邮箱ssc86895933@163.com。
中共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