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第149号令)和《关于开展政府规章、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23〕4号)的要求,省金融监管局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38件,已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已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拟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现予公告。
附件:1.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2023)
2.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已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023)
3.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已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023)
4.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拟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023)
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