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部分名称中带“资产登记服务”“资产登记备案”“产登”“产权交易”等字样的市场主体,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变相从事资产登记备案等“伪金交所”业务,直接或间接为各类发行和销售非标融资产品的企业提供增信,涉嫌开展非法金融活动,存在较大金融风险隐患。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有关要求,严防“伪金交所”违规经营活动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众作出如下风险提示:
一、“伪金交所”未经有权部门依法许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登记、备案、挂牌交易、信息发布、信息服务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为各类发行和销售非标债务融资产品提供服务和便利,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其登记备案产品往往存在融资主体不明、底层资产不清、项目真假难辨、资金没有托管等问题,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我省从未批准任何省外交易场所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或在我省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省外交易场所及其分支机构或者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等,未经批准在我省开展任何经营活动,均属于违规经营行为。
三、省内企业应依法合规进行融资活动,自觉抵制各类非法金融活动,不得借助各类交易场所及“伪金交所”违规开展融资活动。
四、请广大投资者高度警惕相关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树立正确投资理念,选择合法投资渠道,自觉抵制无资质交易平台或机构,不参与投资“伪金交所”登记备案的非标债务融资产品。如发现“伪金交所”相关线索,可保存相关证据材料并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反映,涉嫌犯罪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