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注销《典当经营许可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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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11 17:50:03
按照《行政许可法》、《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等有关规定,经对相关企业充分告知,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原商务部门核发的辽宁盈通典当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见附件)有效期届满的《典当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注销后,以下机构不再具备典当经营资质,不得从事典当业务,现予以公告。同时,欢迎广大群众和组织对未经批准从事典当业务的市场主体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24-86902053。
附件:注销《典当经营许可证》名单
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