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盘锦保成典当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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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07 16:14:05
根据《行政许可法》、《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2月28日,原商务部门核发的盘锦保成典当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见附件)《典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已经届满,依据《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到期的《典当经营许可证》已失效,依法应予以注销,现对29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7日内通过各市金融局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材料。期满未提出异议,将依据法定程序予以注销。
附件:拟注销《典当经营许可证》名单
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