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省地方金融管理局起草了《辽宁省金融业扩能提质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质量,现拟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该征求意见稿提出关于公平竞争审查等各类意见建议。为尽快推动政策出台,积极推进工作落实,请于2026年6月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辽宁省金融业扩能提质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24-86914380
电子邮箱:zonghechu516@163.com
辽宁省金融业扩能提质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贯彻落实全国服务业大会精神,推动服务业扩能提质,聚焦金融领域制定相关措施。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以深度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为重心,以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为抓手,持续提升经济金融适配性,引导金融资源更加精准、高效地配置到经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到2027年底,全省银行业“两项收入”(利息净收入和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实现990亿元;企业运用资本市场能力不断提升,助力不少于15家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发展。到2030年底,全省银行业“两项收入”实现1200亿元;保险业原保费收入年均增速不低于全省GDP年均增速;资本市场生态更加活跃,直接融资规模持续扩大。
1。夯实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基础。加强货币政策传导,用好各项货币政策工具,推动金融机构提升资产负债管理和定价能力,努力实现金融总量合理增长、融资结构持续优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长期可持续。强化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加快财政贴息、担保费补贴、保费补贴及风险补偿等政策落地。引导金融机构围绕辽宁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加强金融创新与人才储备,提升金融体系对辽宁振兴发展的适应性和贡献度。治理“内卷式”竞争,引导金融机构培育核心竞争力,加快从规模驱动向质量驱动转型。做好明示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试点工作,保持服务业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低位运行。
2。推动金融机构协同高效发展。引导各类金融机构聚焦主责主业,形成协同互补、错位发展的服务格局。支持政策性银行用足用好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国有大型银行积极争取总行在信贷规模、审批权限和创新试点等方面的资源倾斜。积极争取证券、保险、资产管理等全国性金融机构的资源配置,在股权投融资、债券发行、保险资金运用、金融租赁、资产处置等方面给予辽宁支持。支持大连商品交易所完善期货品种布局。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坚守“三服务”定位,优化公司治理与差异化考核,巩固提升稳健经营能力。
3。推动直接融资量质双升。举办“资本市场辽宁行”、“债券投资机构辽宁行”等专题活动,推动证券交易所、券商及投资机构与辽宁企业夯实合作根基。持续开展资本市场改革政策宣讲、证券交易所服务基地开放日等培育工作,引导企业精准掌握股权、债券等融资工具。完善全周期服务体系,全力推动优质企业上市融资,扩大债券及REITs发行规模,进一步做强资本市场“辽宁板块”。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和国资基金的引导放大作用,吸引社会资本设立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及产业投资基金。
4。促进地方金融组织“减量提质”。支持地方金融组织提升资本实力、治理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出清“失联”“空壳”机构。严格规范地方金融组织经营业务、区域范围、服务定价等,有序推动综合融资成本下降。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高质量发展,加强与全国性证券市场合作衔接。深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持续提升体系综合服务能力。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发挥融资融物作用,精准对接设备更新、“智改数转”需求。
5。实施产融结合专项行动。紧扣全省重点产业链图谱和发展规划,摸排建立“强链、补链、延链”关键环节和重点企业名录。依托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资金流信息平台,畅通供应链资金流转渠道,创新适配性金融产品,释放平台数据信用价值,激活应收账款融资动能,拓宽动产融资服务覆盖面。推动供应链企业应收账款票据化,便利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发展脱核供应链产品。
6。实施金融支持新质生产力专项行动。升级金融服务驿站,组建金融服务矩阵,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推进“创新积分制”数据平台与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系统对接,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将“创新积分制”引入内部风险评价模型。用好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引导基金,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发展知识产权特色金融产品。推广中试服务险,落实好首台(套)保险补偿政策。优化完善“1+5+N”科技融资担保服务体系。推动金融机构提供多样化绿色金融产品。
7。实施金融赋能城市更新专项行动。建立城市更新项目融资协调机制,用好用足政策性金融工具,协同运用REITs、资产证券化、特许经营等新型金融工具,实现金融供给与城市更新项目精准匹配。设立线上动态管理的城市更新项目库,依托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开设“城市更新项目库专区”,实现项目入库、银企对接、授信反馈全流程线上管理。
8。实施金融护航外贸产业发展专项行动。推动政银保深度协同,大力推广“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银行融资”综合性金融服务,扩大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规模,在重点行业和典型应用场景形成示范并向上下游延伸。提升跨境贸易结算便利化水平,支持商业银行设立跨境结算专营部门,针对中欧班列贸易、跨境电商、服务贸易等场景,创新人民币支付、结算、投融资等定制化产品。
9。实施金融助推文体旅产业发展专项行动。依托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开设“文体旅专区”,推行“文体旅服务码”,同步建立冰雪经济、避暑旅游、赛事演艺等重点项目信息库。支持银行机构围绕“东北超”等品牌赛事运营、场馆建设、消费场景打造提供专属信贷支持。推广保险机构“保费利润返投产业基金”等新业务模式。
10。实施金融深耕普惠发展专项行动。支持金融机构聚焦粮食安全战略及“10+N”现代农业产业,定制差异化金融服务,推行“一县一策”精准施策融资服务机制。推动支持小微企业协调工作机制走深走实,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贷款尽职免责机制,着力缓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发挥“乐购贷”、“银发贷”再贷款专用额度作用,指导金融机构创新“再贷款+”特色产品,支持消费服务、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扩大老年群体保险覆盖面,积极发展长期护理保险,规范发展“惠辽保”。
11。加快金融数字化转型赋能。完善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功能,进一步拓展政务数据归集范围,重点推动工业、科技、司法、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核心数据归集共享。推动平台嵌入工业互联网、供应链等数字化场景。支持金融机构深化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化手段,创新金融产品及服务模式,改进授信审批和风险管理模型,提升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平稳有序推进数字人民币业务试点,扩展数字人民币应用范围。
12。强化重大项目全周期融资服务。建立市级统筹工作机制,实行重大项目与投融资一体谋划,将公益性项目与经营性项目组合打包实施,提升项目自身造血功能和可融资性。组建投资项目金融服务团,主动参与新项目的前期谋划、融资规划,做好存量项目的融资支持。推行险资引入“一对一”项目管家制,为险资引入提供全周期跟踪服务。
13。健全常态化精准化政金企对接机制。高频次、多维度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项目融资分析会”、“创投辽宁”投融资路演等系列专场活动,深化“政、担、银、保、股、企”多方联动。推动传统融资对接方式向常态化、精准化、深度化模式转型,组织金融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及项目主体开展小规模、闭环式深度磋商,着力破解项目收益平衡、信用结构、风险缓释等关键瓶颈。
14。打造健康金融生态。制定出台优化资本市场生态环境的政策举措,防范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重塑辽宁资本市场信用形象。深化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与“信用中国”数据共享,推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数据、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等信用数据在金融领域场景化应用。持续升级地方金融政务服务环境,优化完善“省市并联”审批流程,切实增强办事企业及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15。守住金融稳定底线。积极发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长效机制作用,强化央地信息共享与协同联动,推动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有效遏制增量风险、稳妥化解存量风险。深入实施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总体战三年行动,推动存量案件大幅出清。建设高质量高效率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体系,严密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黄金托管等为噱头的前沿非法金融活动风险。推动风险预警提示与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教育常态化。
以上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原则上至2027年12月31日。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金融业扩能提质的重要意义,省地方金融管理局要发挥牵头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组织协调,相关责任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分领域推进,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工作推进中要强化调度管理,有效防控风险,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