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方金融管理局赴各市督导地方金融组织常态化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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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21 10:41:16
长期以来,辽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坚持风险底线思维,按照“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要求履行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职责,督促全省地方金融组织专注主业、合规发展,清理“空壳”“失联”及严重违规经营机构,2024年全省累计退出各类地方金融组织296家。在2024年10月全省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工作会议后,针对各地区工作中存在的政策困惑等问题,省委金融工委委员徐继华同志带队赴各地开展督导工作,指导各市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相关工作,实现督导工作14市全覆盖。
在督导过程中,徐继华委员要求各市地方金融管理部门要深化思想认识、胸怀“国之大者”,切实增强地方金融监管的责任担当;要严把金融“入口关”,强化对金融业务准入的源头控制;要加强地方金融组织风险监测预警,实现地方金融组织业务风险实时动态监测,做到监管工作“无事不扰、无处不在”。同时,还要求各市地方金融管理部门践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地方金融组织高质量发展,在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中发挥积极作用。
下一步,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将持续完善落实监管规则和措施,着力将“五大监管”要求贯穿于监管各环节、全过程,构建地方金融组织强监管、严监管新局面。同时,引导地方金融组织专注主业,更好发挥“金融毛细血管”作用,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质效。